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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增持、奖金都成了“借款”,腾邦集团原高管陷连环诉讼

第一财经 2023-08-27 12:03:10

作者:张丽华    责编:杨佼

腾邦集团为何连环起诉前高管?

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腾邦集团”)的多名原高管,怎么也没有想到,离职这么长时间后,居然因为凭空而来的“借款”,被前东家告上了法庭。

最近一年多来,濒临破产的腾邦集团,对集团公司、下属港股、A股上市公司(腾邦国际,300178.SZ,已退市)的十几名前高管,发起了近三十宗民事诉讼,个别高管甚至八次被起诉。由这些诉讼衍生出来的一审、二审乃至再审案件,已经多达近五十起。

这些原高管被起诉的缘由,是在任时与钟百胜个人的资金往来:他们为腾邦集团的股权质押提供担保时,钟百胜为此支付的反担保款,被作为他们的“借款”,遭到腾邦集团追讨。

不仅如此,由钟百胜实际承担、高管名义出面的股票增持钱款,也被当作高管“借款”起诉;外部顾问代钟百胜之子持有的股权,遭到司法执行后,代持人也被腾邦集团起诉,要求归还当初的购股款;而高管七年前领到的奖金,也被腾邦集团以“借贷”为由起诉追偿;甚至连高管帮钟百胜代买的名表,都被以“借贷”未还的名义起诉……

第一财经获悉,上述三十余起诉讼,一半以上目前一审已经判决,其中部分还经历了二审、甚至再审。一审判决中,腾邦集团输多赢少。

腾邦集团为何发起这些诉讼,被诉高管们说法不一。

蹊跷的是,这些诉讼中,前高管们竟然在基本相同的时间里“缺钱”,并“不约而同”地向腾邦集团借钱;但腾邦集团没有提供正式的借贷协议,提供的借款证据,均为无抬头、无LOGO的《借款审批单》等内部流转单据;且“借款”大多数超过两年,部分“借款”超过七年未催收;其中不少案件提交的证据,存在疑似事后被篡改的痕迹。

疑问还不止于此。第一财经得悉,与诉讼相关资金流转的付款起始点,并非腾邦集团,甚至并非“腾邦系”其他公司,而是先由几名中间自然人转出资金,再转至前高管手中,或由被告再转出至腾邦集团“指定公司”。腾邦集团主张,这些资金都属该公司所有。

多名涉诉前高管告诉记者,没有证据表明上述钱款来自腾邦集团,上述中间自然人的账户,实为钟百胜个人控制。

部分诉讼的审理法院也在判决中提出,腾邦集团作为大型商业主体,对于财务规范管理、金钱利益应具有更高的法律意识,对于大额资金流转不可能无因而起。

根据第一财经了解,部分被诉高管已向最高法提交申请,提出腾邦集团在上述诉讼中,存在诉讼主体和事实虚假、虚构,篡改诉讼证据等多项疑似虚假诉讼的情节,因此要求对腾邦系及其实际控制人钟百胜,通过虚假诉讼浪费司法资源,并使被告多人陷入困境的情况进行调查。

多名前高管卷入连环诉讼

王霖(化名)是原腾邦国际副总经理。2018年9月,王霖等七名时任高管,同意以各自持有的腾邦国际未质押股票,为腾邦集团与深圳国投中盛六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深圳国投”)的合同纠纷案件所涉的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王霖与相关高管,此后与钟百胜签订了《债务确认书》和《反担保书》。

2021年10月,腾邦集团以王霖在2019年6月,向该公司借款115万元为由,将王霖告至深圳福田区法院。

经过法院审理,腾邦集团一审败诉。深圳福田区法院查明,该“借款”可能与钟百胜为时任七名高管用股票为腾邦集团提供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有关。

王霖只是担保案中的被告之一。据记者了解,上述七名帮腾邦集团担保的高管,除王霖外,还有两名被告。

与前述几人不同,腾邦集团起诉腾邦国际原高管吴南、乔某、李某斌的案由,并非“保全置换”,而是增持腾邦国际股票。

2021年12月,腾邦集团起诉吴南归还腾邦集团欠款145万元;2022年初,腾邦集团状告李某斌,指出后者于2019年1月、6月,分别向其借款100万和160万元;再早前,腾邦国际前总经理乔某被腾邦集团起诉,追偿200万元“借款”。

吴南、乔某和李某斌均辩称,这些资金是由钟百胜个人支付,以他们的名义增持“腾邦国际”股票的钱款,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爆仓后的兜底补偿款。

李某斌和乔某,均在一、二审时败诉,两人均已向广东省高院提起再审。吴南则在一审中胜诉,目前二审刚刚开庭完毕。

上述涉诉原高管中,被诉次数最多的,是腾邦集团下属深圳市腾邦价值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腾邦价值链”)前董事长唐志远。

近一年时间内,腾邦集团及钟百胜八次将唐志远告上法庭,案由包括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诉请金额超过3300万元,唐志远因此被冻结的资产价值超过3200万元。而这八宗案件,又引发了后续二审、再审十几起官司。

除了集团高管,腾邦集团新疆子公司高管、被购企业创始人、外部财务顾问,也都先后成为被告。

2023年5月,腾邦集团外部顾问徐浩被前者起诉,要求其返还代持河源农商行股权的2000多万元“购股款”及相应利息。

徐浩告诉记者,自2017年代持以来,因这笔股权代持,他已经惹上了三起官司。2020年,深圳市深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深国际)起诉他,导致房产被查封,他因心理压力过大,导致视网膜脱落,术后左眼目前仍没有视力。徐浩向记者出示了两张出院记录和手术纪录。

受邀解困反遭讨债

王霖等人在2018 年 9 月为腾邦集团担保,起因是腾邦集团与深圳国投产生合同纠纷,被后者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当时,整个A股正在经历“股票质押生死劫”。早前的2018年7月,上证指数创2016年3月以来的新低。

伴随着A股一路下跌,大股东质押触及平仓线的风险提示频发。融资机构处置上市公司质押股权、大股东被动减持事件,不断挑动A股的神经。

此时,腾邦集团持有的腾邦国际股票,也已100%质押。

“一部分质押给了券商,另一部分在券商做融资融券。债主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腾邦集团持有的腾邦国际部分股票,法院经办保全手续的法官提前来向腾邦集团通报。当时法务总监提醒钟老板,所持腾邦国际股份若被冻结,腾邦集团不得不对外公告。”一名高管向记者回忆。

一旦公告,腾邦国际的股价难免会受到更大冲击。而且腾邦集团还在2017年发行了两期债券。

腾邦集团解决危机的办法,是央请高管们拿出手中股票,置换腾邦集团被冻结的质押物,以解燃眉之急。

在钟百胜的请求下,七名高管拿出手中的股票、房产等资产,为其提供保全置换质押,以腾挪空间。

随着腾邦集团债务危机越发严峻,腾邦国际股价一路向下,高管们对这次“义气相救”感到不安。为此,腾邦集团和钟百胜先后与七名高管,签订了《债务确认书》、股权质押协议、以及与其中六名高管签订《反担保书》等多项增信措施。

2018年9月,钟百胜与王霖、吴南等七人签订《债务确认书》,约定腾邦集团应按照前述资产被处置时的市场价值,向王霖等七人支付相应补偿金,且腾邦集团承诺支付的赔偿金不低于 5240 万元现金。逾期不支付的,视为债务人腾邦集团的债务。

另外,钟百胜还与王霖等六人签订《反担保书》,承诺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股票被冻结后,钟百胜将向6名担保人,按相应比例提供现金借款,借款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到了2021年4月,上述高管被质押的股票,一部分被强制拍卖。但大多数股票因无人问津,无法执行。同时,2021年,腾邦集团作为债务人和被告的诉讼频发。

面对危机重重的腾邦集团,这些高管们还没有来得及起诉,就已经被腾邦集团陆续告上法庭。

腾邦集团起诉的案件中,外围顾问徐浩、前高管唐志远的情况略有不同。

徐浩介绍,2017年,钟百胜的儿子钟一鸣,打算入股河源农商行900万股,因为钟一鸣是海外身份,于是找到自己代持。

徐浩告诉记者,2019年,钟一鸣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时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孙某平。但钟一鸣是把股权卖给孙某平,还是转而由孙某平代持,他并不清楚。

后来,这部分股权被指定提供给腾邦集团下属腾邦物流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最终全数被债权人深国际强制执行。

徐浩称,今年5月,腾邦集团以腾邦物流进入预重整程序,徐浩申报了债权,将这部分股权据为已有、代持关系未能成立为由,向徐浩追索当初的购股款及相应利息,合计3000余万元。

腾邦集团还另诉一案,起诉要求撤销徐浩与其子的房产转让行为。并查封了徐浩儿子名下的房产。

2022年初和5月,钟百胜、腾邦分别起诉唐志远,要求其归还“借款”200万元、300万元。

对于其中的200万元,唐志远辩称,相关款项是2014年集团向其发放的奖金,且已时隔七年。

而另外一笔300万元的“借款”,腾邦集团诉称,集团高管黄某某与唐志远“合谋”,虚构事实向腾邦集团申请支付股权款300万元至唐志远账户,并要求追加黄某某为被告。

真假借款

腾邦集团起诉前高管的诉讼,大多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却又拿不出表明借贷合意的借款合同。

腾邦集团和钟百胜起诉唐志远时,多以“借款未还”为由。

在审理过程中,腾邦集团主张的上述200万元借款,由于唐志远提供的证辞,在一审、二审中,均被法院采信,钟百胜两次审理均被判败诉。

而上述被腾邦集团追讨的300万元,唐志远则称,收到这300万元后,经钟百胜指示,已经转给了钟百胜的侄媳钟燕芬。

由于证据材料和链条清晰,钟百胜的诉求,在一审和二审钟均被驳回。广东省高院再审时,腾邦集团的诉求再次被驳回。

该案二审法院认定,若腾邦集团主张属实,则唐志远和黄某某涉嫌刑事犯罪,不属于经济纠纷。腾邦集团未查明股权转让事实的情况下,即提起诉讼,是浪费司法资源。

此外,2021年7月,腾邦集团还以“民间借贷”起诉唐志远告,理由是唐志远在2016年5月向该公司借款327万余元。

唐志远辩称,当时,腾邦价值链计划在新三板挂牌,钟百胜为激励其工作,将327万余元转入股东公司账户,使其获得拟挂牌公司5%股权。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判定腾邦集团败诉,并获得二审法院支持。

王霖等高管涉及的担保、股份增持案件,情况也有类似之处。

腾邦集团起诉王霖的案件中,一审法院判决认为,从腾邦集团主张的借款形式来看,系以《借款审批单》的形式进行,涉案款项可能与《反担保书》所载的“现金借款”有关。

至于案中“现金借款”,到底是单独成立借款之意思表示,还是附属于《反担保书》而具有反担保性质,一审法院认为,目前在案证据难以定论,腾邦集团需要进一步证明双方存在单独的民间借贷关系。

吴南则辩称,2018 年初的一次会议上,钟百胜要求高管增持腾邦国际股票,吴南的“任务”是增持金额 100 万元的股份。“老板要求委托增持,而且由老板出增持款,我无奈之下才答应”。

该案一审法院认为,吴南作为腾邦集团下属公司员工,不可避免地处于被管理的地位,由钟百胜在《领用支票审批单》上备注“吴南作为个人借款”,不足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合意,为此驳回了腾邦集团对这100万元“借款”的诉请。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二审刚刚开庭。

李某斌案与乔某的情况,比王霖和吴南更为复杂。

在李某斌案中,一审法院查明,李某斌离职审计中,关于涉案借款的性质,亦明确了是用于高管股票增持及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在 2018年腾邦国际经营不佳的情况下,一审法院采信李某斌的说法,即在钟百胜承诺兜底的情况下,李某斌才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在二审中,李某斌、乔某均败诉。

二审法院认为,李某斌涉及的260万元,如与钟百胜存在口头约定,属于抽屉协议,该约定无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亚超分析,大股东兜底增持协议的效力,是此案争议焦点,应当给予双方充分辩论。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才构成合同无效”。大股东兜底增持,并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小建对记者解释,“兜底增持”信息,属于上市公司披露的法定义务,而不是高管的义务。

疑窦丛生的借款证据

被起诉的原高管们,多人向各级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认为腾邦集团涉嫌“虚假诉讼”——明知诉讼主体、事实、证据不属实,仍提起民事诉讼。

腾邦集团起诉王霖的证据,是一份载有王霖签字的《借款审批单》;起诉吴南和李某斌时,证据是一份吴南签字的《领用支票审批单》,几份证据,没有单位LOGO,也未有醒目字样显示来自腾邦集团或腾邦系公司,且没有腾邦集团盖章。

“他起诉的证据《借款申请单》、《领用支票审批单》,就是文具店就可以买到的那种请款单,领用支票签收单之类的。既没有抬头,也没有logo。”吴南说。

关于在单据上的签字,吴南解释,“钱都是钟百胜安排私人账户转给我们,所以没有logo,没有抬头的单据,我们也当作收条签了。”

在起诉李某斌的案件,腾邦集团提供的《领用支票审批单》上,李某斌在审批单的右上角借款人处签名。但手写内容“李某斌个人贷款”“钟百胜”等内容,经一审法院查明,并非李某斌所写。

李某斌通过笔迹判断,审批单上的相关文字,很可能是钟百胜自己所写。“如果这是腾邦方面后来手写上去的,已经属于篡改证明,构成虚假诉讼”。李某斌对记者说。

腾邦集团起诉吴南归还的100万借款案中,也出现了证据疑似被篡改的迹象。吴南在一审辩述中称,《领用支票审批单》上签名是其本人所签,但“吴南作为个人借款”,则是钟百胜在事后填写的。

虽然以《借款审批单》等单据起诉的主体,大多为腾邦集团,但数份判决书均显示,付款起点账户,并非腾邦集团或腾邦系公司,而是一些自然人。且上文提到的判决中,作为付款人的第三人,均未出庭作证。

比如,王霖案中,付款人为第三人李彩群;徐浩案中,付款人为范壬运、王桂芳、刘欢三名自然人;吴南案的100万借款,付款人为范壬运,;李某斌案中,转款人为谢威、王桂芳、张瑞兰三名自然人。

前高管们告诉记者,上述付款人账户,几乎都是钟百胜控制的账户,比如,李彩群为腾邦集团员工;而范壬运是钟百胜亲戚;谢威是腾邦集团外围关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钟百胜通过可以控制的员工、亲属和关联人,编造我们向腾邦集团借款的证据链”。”吴南说。

徐浩案中,徐浩向司法部门提交申请,认为他是替钟百胜的儿子钟一鸣代持,而非腾邦集团,代持款均由钟百胜及其子控制的自然人账户转出,并非来自腾邦集团。腾邦集团及钟百胜、法务总监刘杰,应承担诉讼主体不实的虚假诉讼责任。

针对上述系列案件,记者拨打腾邦集团实控人钟百胜电话请求置评,但对方未接听。

第一财经记者致电刘杰,刘杰听到记者表明身份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高管反击

腾邦集团起诉后,多名原高管和关联人的房产、股票、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悉数被冻结,生活和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一些高管持有的一级市场股权投资也被冻结,案件甚至波及被投资企业,他们的股权变动、再融资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腾邦集团起诉王霖两个月后,王霖开始反击。2022年1月,王霖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腾邦集团,要求腾邦集团就当时提供担保的股票原值992万元本金做出偿付,并支付330余万元赔偿金。

这992万元的诉求,对应王霖用于为腾邦集团担保的82.5万股腾邦国际股份价值。当时,腾邦国际股价在12元左右。到2021年6月,其中的20.6万股被强制执行,执行价格仅为2.3元,所得价款只有47.58万元,而其余股票因无人问津被冻结。

负责该案一审的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全额支持了王霖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钟百胜在其中381万余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吴南与王霖,均是腾邦集团与深圳国投债务“保全置换”的七名担保人之一。吴南近日也已在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起诉腾邦集团,吴南说,王霖能拿出《反担保书》,他却拿不出。因为钟百胜签给他的反担保书,“他当着我的面,撕掉了。”

明修栈道,暗道陈仓?

对于王霖来说,即便赢得诉讼,获偿可能性也极为渺茫。2019年一系列金融产品暴雷事件以来,腾邦集团债台高筑。

第三方可查信息显示,截至发稿,腾邦集团本级失信信息17条,被执行人信息22条,限制消费令97条,被执行总金额超过70亿元。钟百胜被各级法院裁定失信限制高消费记录,合计达275条。

据媒体此前报道,腾邦系债务包袱达300多亿元。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腾邦集团内部债务清单,证实了这一债务规模。其中,截至2019年9月,以腾邦集团为被告的诉讼多达212起。

2020年10月曾有媒体披露,香港红蚁集团准备作为战略方重整腾邦集团。但其后媒体指出,红蚊集团实为钟百胜儿子钟一鸣所控制,重整也随之落空。2021年3月,腾邦集团在深圳中院启动预重整程序,最后不了了之。

2022年6月,腾邦集团名下的A股上市公司腾邦国际退市。

据了解,此后多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腾邦集团进行破产清算立案,但最终未果。破产清算受阻,使得部分原高管即便反击获胜,获得赔偿也面临重重困难。

第一财经得知,就在三个月前,债权人史进委托律师,向深圳中院提交腾邦集团破产申请,但却收到了“退件通知”。

史进是喜游国旅创始人。2015年至2018年,腾邦国际收购了喜游国旅。史进告诉记者,腾邦国际支付并购款后,“腾邦欠我4亿元,我又为他担保了4亿,钱从公司绕了一圈又被他借走了。我个人深陷其中十几亿,也已经到了破产边缘。”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腾邦系“腾付通”的持有人——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破产清算,导致腾付通的支付牌照不被续展。

“支付牌照已经被取消了。钟百胜宁愿‘捏’废这个牌照,也不让债权人得到清偿。”腾邦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记者了解,腾邦系还疑似存在案外转移收入等侵害债权人的行为。

记者从权威信源了解到,腾邦系重要管理者陈万峰,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执行法院的法警刑拘。天眼查显示,陈万峰是“腾邦系”30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警蹲点了十几天,没有抓到人,陈万峰是钟百胜妻子这边的亲戚”,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据记者从腾邦集团内部人士了解,陈万峰因将位于深圳盐田保税区的腾邦物流园,每月数百万的租金收入转至腾邦体系之外,被债权人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刑拘。信达资产该项业务的负责人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对此没有正面回应。

不过,王霖等人并未因此打算放弃。

“我们当初给他担保的股票,都是股权激励来的,既交了原始本金,解锁的时候,还交了个人所得税。现在被强制执行了,他还要告我。”对于反击腾邦集团的原因,王霖这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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