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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培育新质生产力

第一财经 2024-04-14 21:08:20 听新闻

作者:张楠 ▪ 姜丽雪    责编:任绍敏

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焦点与关键。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是要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加强财政与金融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财税政策在区域间的协同作用。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当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锚点,加强预算、财政、税收三大领域建设,构建与高质量发展兼容协同的财税体系。当然,培育新质生产力不可能一蹴而就,财税政策需要找准着力点,探索在一些重要区域试点发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对内为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内需支撑,对外为融入国际大循环提供战略基点。但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城市群相比,成渝城市群在颠覆性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高技能人才吸引上都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具有重要意义。

增强财税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和激励作用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启动以来,区域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的态势,但科技创新和产业竞争力仍是薄弱环节。为了抢占发展先机,赢得高质量发展主动权,川渝两地应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企业是最具活力的科技创新主体,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最重要参与者和最有力推动者,所以财税政策的着力点是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一是保持财政资源对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的投入强度。川渝两地要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资源的重点投入领域,加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投入力度,支持科创企业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财政统筹各类资源,围绕源头技术、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逐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二是加大对科创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统一建立符合两地标准的科创企业认定机制,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覆盖到川渝两地真正具有创新能力和潜力的企业。对于研发投入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创新成果显著的企业,应给予更为显著的税收优惠。

三是聚焦关键环节财政金融政策共同发力。通过短期内适度的赤字率安排、合理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与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有序组合,支撑川渝两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平台建设,引导资源向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贷政策的普惠融资支持效应,促使资本流向科技创新领域,有效化解企业在创新研发过程中的融资约束问题。

构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财税协同机制

我国超大规模市场释放出来的庞大消费需求为前沿技术产业化提供丰富早期应用场景,是新质生产力不断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加快建立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够扩大要素配置范围,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因此,鼓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通过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形成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典型示范,能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构建积累经验。为此,财税政策调整的关键是构建川渝两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财税协同机制,从而破除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壁垒。

一是探索建立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税收分享管理制度。川渝两地共建产业园和示范区由两地政府共同协商制定税收共享范围和税收分享比例,解决跨双城经营企业所得税税收和税源背离的问题,优化税收横向分配,构建有序合理的税收竞争环境。

二是统一税收政策执行口径和执行标准。两地税务机关应统一税务执法标准,以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推出区域内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为了避免税务行政诉讼受到不当干预,两地可以考虑成立专业的税务审判庭,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促进税收司法和税收行政执法协同。

三是按照公平竞争原则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川渝两地各自的一些短期性、暂时性的税收优惠政策须及时退出,清理包括税收返还、财政补贴在内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统一两地优惠政策标准,消除区域间“恶性”竞争导致的重复财政补贴问题,通过协调财政利益从根本上将过去两地“各自为政”式的无序竞争转变为“团结合作”式的高质量发展。

精准运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财税工具

数字化是新型工业化的鲜明时代特征,也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一个重要趋势,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赛道。数字化转型为川渝地区带来了产业升级的新动力,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传统产业得以焕发出新的生机。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更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川渝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企业的数字化转型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支持,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财税政策是推动经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重要工具和抓手。

一是构建驱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长效财政支持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补贴的资源支持及信号示范效应、税收优惠的长期激励效应、政府采购的需求引导效应,有效化解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所存在的转型基础薄弱、转型路径模糊、转型信心不足的现实制约问题。多措并举,切实增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内驱动力和实际成效,助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加快数字财政、数字税务建设。在川渝两地全面推进涉及企业的财政、税务事务的数字化进程,实现企业办税、申请财政补贴与专项资金支持、参与政府采购等事项的全面数字化。加快川渝预算、财政、税务大数据系统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探索建立标准明确、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数字税征收管理办法。川渝两地税务部门需要紧密合作,为全国统一开征数字税先行试点,在界定数字税的征收标准时充分考虑数字经济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征税对象明确、计税依据合理、税率科学、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积极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通过电子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纳税人成本。

持续优化财税政策,促进高层次人才聚集

人才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各类人才通过创新、创业等活动,不断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为新质生产力注入了强大的动力。相较于东部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这类地区普遍存在人才资源储备不足问题,特别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川渝两地政府需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让人才发展驱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立足于科研活动主体完善财政对科技人才创新资源的激励机制。财政在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中要提供资助和保障,让科技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并潜心科学研究,释放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

二是强化税收优惠力度助力川渝地区吸引优秀人才。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率、设立人才专项奖励基金等措施,有效减轻人才税负,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川渝两地成为长江经济带人才聚集高地。

三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提高两地居民幸福度。打破现有利益藩篱及行政壁垒,因地制宜联合制定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构建政务服务与民生服务数字化标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数字资源共享水平。在医疗卫生上,两地医院可实行对口帮扶模式,加强学术交流和医疗协作。在教育上,推动优质中小学开展跨省域合作,通过示范课展示、组织学术活动和建立友好学校等提高两地教育质量。在文化领域,联合宣传两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成渝地·巴蜀情”文化品牌,实现历史文化资源共享。

(张楠系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姜丽雪系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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