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已下达2024年度以工代赈中央专项投资115亿元,支持地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700余个,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7亿元,吸纳带动项目地农村群众25万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将有效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渠道,实现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增收、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综合效果。
一、瞄准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强化“雪中送炭”“赈灾救急”。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主要投向832个脱贫县等欠发达地区,并向受暴雨洪涝灾害较重的京津冀等华北、东北地区以及积石山地震灾区相关的甘肃、青海两省予以倾斜,重点支持劳务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工程机械作业少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吸纳低收入群众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赈济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参与项目建设,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二、聚焦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强化“鱼渔双授”“志智双扶”。以工代赈项目牢牢扭住促进群众就业增收这个“牛鼻子”,按照“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要求,最大程度挖掘项目用工规模,最大可能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建设,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占比,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务工群众技能,将赈济模式由传统的“搞建设、发报酬”,延伸到“提技能、增岗位、得分红”。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达到32%,25万农村低收入群众将通过参与劳动和技能培训实现“既拿报酬、又长技能”。
三、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一举多得”“一钱多用”。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在充分吸纳带动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的同时,通过工程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地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全年计划修建通乡通村路、生产便道等各类道路1.08万公里,开展农田整治15.48万亩,开挖或铺设各类供排水管网8.35万公里,修建小型桥梁、涵洞、水塘等6377座,修建小型堤防、干渠4230公里,支持631个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整治提升。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坚持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指导地方加快以工代赈项目开工进度,抓实抓牢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关键环节,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的功能作用,推动投资、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良性互动。
梳理出一批符合“两重”建设要求、可立即下达投资的重大项目,待国债资金到位后即可加快建设。
推动各个部门不断提升自评估能力和质效,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对相关工作及时给予指导。
当前我国有关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潜力巨大。比如,超过60%的存量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能效低于先进水平,超过1/3的存量建筑不满足节能建筑标准。
国家发改委将抓紧建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并推动落实“1+N”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引导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全社会共同投入。
去年我国增发1万亿元国债,专门用于支持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等灾后恢复重建,以及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相关资金已于今年2月前全部下达到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