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消息,自2024年5月27日起,为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等8个城市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个人旅游签注”包括: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签注持有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期限不超过7天。
更多的城市符合条件人员可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能进一步提升客源量,助力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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