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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虎”奚晓明落马 曾任民法典编纂小组组长

一财网 2015-07-12 17:52:00

责编:姚君青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息,奚晓明在七名副院长中排名第四,就在被调查的前2个月,奚晓明还被任命为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

7月1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息,奚晓明在七名副院长中排名第四,就在被调查的前2个月,奚晓明还被任命为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

奚晓明1954年6月出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为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警察,1978年进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2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最高法任职,直至2015年7月被查,在最高法工作时间长达33年,期间历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等职,2004年6月开始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担任副院长职务时间长达11年。

公开资料显示,奚晓明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之后,第二名落马的司法系统高官,也是十八大之后最高法院被调查的最高级别官员,成为两高“首虎”。

2009年8月,黄松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进行立案检查。2010年,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是1949年以来中国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奚晓明简历:

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72.01-1978.03 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警察

1978.03-1982.01 吉林大学法律系学生,获法学学士

1982.01-1985.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1985.06-1993.0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正处级)(其间:1985.10-1987.09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中级法院锻炼;1989.09-1993.01北京大学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09-1992.09在英国伦敦大学学习)

1993.07-2000.08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其间:1997.09-1998.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班学习)

2000.08-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1998.09-2002.07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08-2004.06挂职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简历摘自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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