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此将确认融资类业务坏账损失人民币约3.21亿元,减少利润总额约3.21亿元。公司拟设立监察部,重点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及开展调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履职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5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5年12月23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执行董事程博明先生未能参与表决,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87.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变更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根据该议案:
(一)公司原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
融资类业务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等。
对于上述融资类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已经形成的客户未能如期、足额还款或还券等情况,按形成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专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变更的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
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抵押证券、担保比例、偿付能力及意愿等因素判断相关融资类业务形成的资产是否有减值迹象。
1、已有减值迹象的融资类资产,逐笔进行专项测试,计提专项坏账准备。
2、其余融资类业务资产按照一定比例计提一般坏账准备。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财务影响
根据对公司2015年末融资类业务规模预测,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后,将确认融资类业务坏账损失人民币约3.21亿元,从而减少利润总额人民币约3.21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相关计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关于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设立新三板业务部。新三板业务部为公司一级部门,将作为公司开展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新三板相关业务的日常管理和运作等工作。
2、同意公司设立监察部。监察部为公司一级部门,该部门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统筹加强公司职业道德与纪律建设有关工作,重点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及开展相关调查,并根据检查或调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3日
据中信证券披露的一季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7.55亿元,同比下降10.38%。
过去多次市场低迷期间,中信证券都并未“破净”。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公告称,因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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