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外管局发布新规,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外债资金的使用将实行瘦身后负面清单管理。这是中国外汇监管方式改革和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最新进展。
本周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统一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外管局称,这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和便利境内企业经营与资金运作需要,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监管方面,外管局表示,将对资本项目收入的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并大幅缩减相关负面清单。同时,进一步规范资本项目收入及其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而外管局将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今年4月,中国央行称,从5月3日起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央行和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而是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5月13日,外管局局长潘功胜表示,外管局将继续推进外汇监管方式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监测,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他预计2016年我国国际收支形势仍将继续呈现“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的格局。
与此同时,IMF亚洲太平洋主管李昌镛预计,中国资本外流会在2016年继续保持增势,去年全年约有6760亿美元资本从中国外流,但绝大多数为中国企业偿还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