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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仲裁扭转灿星不利:“中国好声音”保住了?

第一财经 2016-06-22 22:04:00

责编:陈姗姗

“The Voice of…”的模式及所有相关权利皆由Talpa授权给唐德影视。根据今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Talpa本身并不能确定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所以其对唐德的授权可能致使无效。

就在前日(6月20日)晚间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等名称的灿星公司,在不到两天的时间内突然来了个大反转。

今日(6月22日)中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 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星空传媒和梦响强音(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制作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这也意味着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可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不到48个小时内,灿星与唐德均经历了从天到地的“过山车”。虽然唐德影视(300426.SZ)在前日的仲裁中靠着“小聪明”小胜一把,但此次仲裁或将彻底扭转对灿星不利的局面,“中国好声音”的名称将落于灿星手中。

Talpa、唐德或无缘“中国好声音”名称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 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星空传媒和梦响强音(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制作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这也意味着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可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

早在今年5月,Talpa就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其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尚未作出裁决之前,唐德影视又在北京提出相同内容的诉前保全。现在看来,昔日唐德影视在北京提出诉前保全之时,并不确定Talpa是否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

“The Voice of…”的模式及所有相关权利皆由Talpa授权给唐德影视。根据今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Talpa本身并不能确定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所以其对唐德的授权可能致使无效。灿星制作副总裁、“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表示,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最新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请他们在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灿星方面引述法律界人士分析称,当时Talpa与星空传媒签订的一到四季的版权合同中注明,双方如果产生任何争议,适用英国法,排它采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方式解决。因此,Talpa才会在香港仲裁庭就《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提出仲裁。而这一仲裁结果将直接影响Talpa新的授权方(即唐德影视公司),因为Talpa如不拥有该节目中文名,唐德主张保全该名称的基础已不存在。这不是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的区别问题,而是作为模式授权主体的Talpa公司完全可能根本无权使用《中国好声音》电视节目中文节目名的问题。

星空传媒和梦响强音表明《2016中国好声音》不是英文名为《The Voice of China》 电视节目第一至四季的授权延续。《2016中国好声音》是一部具有原创模式的新节目。

唐德遭遇“大逆转”

对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的裁决,最悲伤的莫过于唐德影视了,在高兴了不到48个小时后,被灿星公司实现大反转。

6月20日,对于灿星而言,可谓是悲喜交加的一天。“2016中国好声音”刚刚在嘉兴如火如荼地开启首场录制;而在北京知识产权的法庭上,裁判结果却责令灿星全面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前日晚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应《中国好声音》版权拥有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求,做出诉前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定属于诉前保全裁定,这是唐德影视玩的一个“小聪明”,由于灿星公司在引入Talpa公司的综艺节目“the voice of …”模式时,与浙江卫视方面共同商议确定中文名为“中国好声音”,然而,当今年年初Talpa公司将“the voice of …”模式版权以四年6000万美元的价格转授给唐德影视。然而对于“the voice of …”模式版权的中文名称是否属于Talpa公司尚存争议,唐德影视眼看着灿星基于原有好声音的班底重新制作的一档同类节目中又要用“中国好声音”的名称,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诉前保全裁定,即暂时禁止灿星使用“中国好声音”这一具有版权争议的名称。

据悉,唐德方面还表示,会坚决捍卫公司的合法权益,已经决定在30日内正式起诉相关侵权方。然而,随着香港国际冲裁中心仲裁庭的裁决,唐德影视并不确定拥有“中国好声音”名称的版权,唐德影视也就无权起诉灿星了。第一财经记者联系唐德影视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拒绝对此做任何评论。

娱乐法律师王勇庆表示,唐德起诉灿星的原因:唐德之所以可以起诉灿星,是因为获得了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由Talpa转让的,现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驳回了其申请的临时禁制诉求,间接说明Talpa不完全享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的商标权。也就是说唐德也不能完全享有“中国好声音”的所有权利。如果将来唐德影视制作名称为“中国好声音”的电视娱乐节目,可能侵犯灿星公司的商标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局面存在逆转可能。

不过,目前来看,灿星要继续使用中国好声音恐怕还需要内地法院裁决。国浩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影视传媒法务部主任赵峥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来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定依旧有效。境外裁决需要经过中国法院承认才生效,需要一漫长的过程。鉴于中国法院已作出裁定,法院不会承认香港的裁决。但我个人同意香港裁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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