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周外界感觉万科A(000002.SZ)股权争夺大战稍显“暖意”之时,这周一各方的集中出招让这场“战役”进入到白热化阶段。而在这升级的剧情中,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润”)发出的13位法律专家意见书成为市场的争论点。
“华润是否是背后的委托人?”在多位证券律师看来,律所组织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一般需要当事人委托,而目前《专家意见书》中并未表明具体委托当事人,而论证的观点又具有“站边”的嫌疑,这样的意见书在独立性和中立性方面有待商榷。
有观点猜测这种“专家评审”背后可能存有“商业交易”。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多位律师均表示,对于处于风口浪尖的事件,专家发表意见无可厚非,即便是收费也可、站在对方立场也可,但是不应该隐蔽、不应该打着中立的旗号引导舆论,“专家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
事实上,本次专家评审组织方之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竞天公诚”)内部人士5日晚间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其委托方确实是华润。
谁的“意见”
4日晚间6点左右,华润官方微信号发一则名为《6.17万科重组预案是否获通过?法律专家论证会形成了最权威的法律意见书》,将万科股权大战推上一个新高潮。而这份隐蔽了委托方、打着中立“幌子”的《专家意见书》备受争议。
据了解,7月3日,竞天公诚会同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邀请国内13位权威法学专家召开了“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就董事会决议效力、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
根据《专家意见书》,专家们在论证后形成了四点法律意见:一是,独立董事张利平提出回避表决的理由不符合法律及《万科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6·17董事会决议实际上并未有效形成,按照现行法的规定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二是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迄今为止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暂无证据表明华润公司与宝能公司应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三是、股权分散且以创始人为管理核心的上市公司要避免产生内部人控制、忽视股东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四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守法律、章程及公司内部规定,董事(含独立董事)个体不宜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泄露公司秘密。
“民间的论证代表一部分法学家看法,这个无可非议,大家都有言论自由权。但是现在的疑问在于,这个会是否是华润委托的。”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若上述意见书是华润委托的,考虑到这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关系,则不方便做详细表态,“我没有任何倾向性”。
多位证券律师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一般律师事务所组织专家出具评审意见,也是需要以当事人委托为前提,但目前意见书中并没有表明具体委托当事人,只是猜测背后的当事人可能是华润。
有竞天公诚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确实是华润委托该机构组织了专家评审,并出具《专家意见书》。
竞天公诚近期因西南证券被调查一案备受市场关注。就在6月下旬,有市场传闻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停止该律所的相关材料,随后西南证券(600369.SH)发布公告称已被立案调查。此外,竞天公诚在2014年时因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而被证监会处罚。
论证意见公正性遭质疑
“专家的论证结果则不方便予以评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表示,上述法律专家在发布意见书时的独立性和中立性还有待商榷,对其论证结果不方便评论。
“从上下文推测,专家是站在了一方的,但目前又没有明确披露出是站在哪一方的,所以这就是专家意见书的隐蔽和不合适的地方。”在臧小丽看来,一般法律专家受到委托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需要表明出自身的立场,如果立场有问题,也无法证明结论的客观性。
在这份《专家意见书》的最后还有13位专家的手写签名,似有“背书”之意。而有社交媒体截图显示,参与其中的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指出这份材料违背了他的意见,“基本内容超过了我的看法”。对此,本报记者尝试求证并了解详情,但孙宪忠以“越说越乱”拒绝接受采访。
有资深律师表示,之所以出现出现签字意见被质疑,很可能是因为“先签字、后补充完善意见内容”的方式导致的,“孙老师本身是很谨慎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但在一位广东的证券律师看来,一般作为谨慎的法律界人士或者社会名人,在签字以前应该是对所签订的资料内容有所审核。
华生5日上午就“华润发布江平等13位法学大佬全面支持其诉求”发布微博称,“法官判案也得先听原告再听被告。这些教授真是受人委托替人消灾。被请去开个半天会,就敢给委托方背书没有一致行动人关系。听人说有独董在自己博客上随便发布公司机密,不查证就判违规。这些老先生们若当法官不知得出多少冤假错案。真是可惜了一世英名!”
有市场观点猜测,这种“专家评审”背后存有备受争议的“商业交易”。一位北方的证券律师向本报记者透露,在实践中好多专家出意见书是收钱的,涉及到商业交易,收钱也无可厚非,但不要以中立的幌子来引导舆论。“华润发出的这个专家论证有没有收钱不好猜测。”其同时称,法律专家出具意见收费,一般会站在客户和法律的角度来考虑,如果是争议的事件,律师接受委托必须要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是摆明立场的。
对于这份13位律师签名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臧小丽认为,专家意见书在法律上来讲不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只能说给法院做参考意见,法官评判也是要看原告以及被告双方的陈述从而做出客观的审判。
万科也急出招
对于华润所发布的《专家意见书》中提及的张利平回避表决是否合法问题,在7月1日晚间万科方面曾发布其以及律师事务所针对深交所问函有所回复。
对于张利平是否需要回避的理由,万科A方面和华润方面的依据并不一样。就万科A方面而言,其主要是认为,张利平任职的公司正在与万科A洽售在中国的一个大型商业物业项目,而引进收购标的与前述项目合作具有内在关联性,所以应该回避;而华润的依据点主要在于,认为张利平与深圳地铁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必要回避,所以违法回避属于验证的程序性瑕疵,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可以再决议日起60日内申请撤销相关董事会决议。
万科方面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均就“独立董事需回避的认定程序、认定原因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回复称,在出现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并需要其回避的情形时,在程序上独立董事在向董事会申明后即可实行回避,并未设定其他前置认定程序。
对于6·17董事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表示,在张利平独立董事申明回避原因并实行回避的情况下,出席会议的其他万科董事在本次会议表决前并未提出异议。万科A方面也称,在张利平独立董事回避的情形下,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12 项议案均已取得至少 7 票赞成票,超过无关 联关系董事半数,也已超过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的上述 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有意思的是,万科的股权争夺战在4日可谓出招不断,就在华润发出《专家意见书》的当天,万科方面也是轮番亮招。
4日下午,有媒体曝出万科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近期向证监会等7部委进行实名举报,以五大疑点矛头直指华润、宝能。质疑中句句剑指华润和宝能存有“桌下交易”。这份举报信的主要就宝能系和华润存有多少关联交易、在控股的问题上开始谈判交易、双方对深铁重组联手出尔反尔背后有何阴谋、是否涉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宝能是不是利用违法资金和不合规主体收购并控制上市公司等五个方面提出质疑。
针对质疑,华润集团当晚就发声表态称,举报信中提及的相关内容,华润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做过汇报和沟通,该举报信中的揣测、臆断及造谣中伤,已构成对本公司声誉的负面影响,华润将对刘元生先生采取法律行动,追究法律责任。但该声明目前是由网媒披露,尚未在华润官网以及官方微信上有查询到相关说法。
而4日晚间的各方对战并未就此落幕,万科方面也被曝出出招应对股权争夺战。有媒体援引万科内部人士消息称,万科工会起诉宝能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同时有一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流传于市场。
据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万科工会委员会起诉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法院认为,该起诉符合法定立案条件,决定立案登记。公开资料显示,上述被起诉对象均为宝能旗下持股万科的主体,且是一致行动人关系。
万科大战各方招招逼人,利益博弈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无论最后谁入主、谁离开,万科都将成为上市公司股权争议领域极具参考价值的一个生动案例。
如何加快康佳的技术创新、新业务拓展和机制变革将是华润需要思考的课题。
机构认为,板块轮动速度依然较快,结构性机会明显。
机构认为,内外因素交织下,预计指数整体将维持震荡。
公告称,如万科未能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合同签署及办理质押登记,深铁集团有权要求万科立即偿还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或提供深铁集团认可的其他合格担保。
5月14日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以下是第一财经对一些重要公告的汇总,供投资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