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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堵资金“管涌” 监管协同初现

第一财经 2016-07-28 19:08:00

责编:陈楚翘

证监会表态严控资管“通道”,银监会酝酿为理财立规,加之此前保监会清理规范保险资管通道,在围堵资金“管涌”、推进金融去杠杆方面,监管层表现出高度协同性。

在发酵两天之后,银监会对媒体回应了理财新规的制定进展。银监会称,正在研究制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目前处于内部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将按照相关程序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

证监会表态严控资管“通道”,银监会酝酿为理财立规,加之此前保监会清理规范保险资管通道,在围堵资金“管涌”、推进金融去杠杆方面,监管层表现出高度协同性。在业内人士看来,规模持续增长的影子银行体系,不但导致部分监管指标失真,使得监管层对银行风险评估不准确,同时也对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产生严重干扰。

“虽然一行三会酝酿的大金融监管改革尚未有明确动作,但可以看出其之间的沟通和默契已经初步建立,此次携手对通道业务的整治就可见一斑,”一位券商行业资深分析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次监管层协同出手算是对影子银行的“二次整治”,让理财回归受托业务、券商基金放弃通道业务,经过一轮资金腾挪之后,各金融业态将各自回归本业。

二次“开战”

银监会对理财资金绕道规避监管的问题早有关注。从2008年的《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到2011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各银行法人机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转表计划有关情况的函》(银监办便函[2011]353号),四年间连发十道禁令对影子银行集中整治,希望将表外资产逼回表内。

但是2012年,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资管等推出“通道”性质的业务,使得银行理财资金有了新的借道方式。与此同时,银监会对银行理财资金借道信托的治理也大打折扣。

无奈之下,银监会于2013年又颁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理财资金投向非标资产不得超过理财总额的35%,亦不得超过银行总资产的4%,试图直接从总量上控制影子银行的规模。

然而,银行理财在过去两年的增速不降反升。据海通证券姜超统计,2012年末银行理财规模仅7万多亿,2014年末超过15万亿元,一举超过了信托资产(13.98万亿)、保险资金(9.33万亿)、券商资管资金(8万亿)。与此同时,理财也成为居民财富配置的重要资产,银行理财占居民总财富的比例为3.5%,与股票持平,远高于基金、保险准备金、信托、券商资管等资产。

随着去年股市危机的出现、资金“空转”问题加重,业界对理财资金的担忧也逐渐加深。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煜辉此前就提出,金融信用市场已经非常拥挤,呼吁监管层尽快出手对银行理财市场进行治理,否则“继续扩张一定会出大问题”。

2015年末,理财规模增长到23万亿,占银行业表内资产比例高达20%多。在邱冠华团队看来,理财业务已经出现了“三失控”,到了不得不收拾的时候。

一是规模失控,2016年仍在增长;二是投向失控,通过层层管道,去向多种投资,甚至风险极高的为恶意并购进行的融资;三是杠杆失控,经过多层通道,层层叠加杠杆,最终会使杠杆奇高,加大整个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

“三失控”带来两大问题,一是规避监管,使部分监管指标失真,最终导致监管层对整个银行体系的风险评估不准确,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二是抬高无风险收益率,对货币政策传导效果造成干扰,使监管层希望降低无风险利率时,实施的宽松政策效果被抵消。

随着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消息传出,业界预计对理财的“二次开战”即将启动。虽然新规实施时间尚没有确定,但业内人士预计离正式文件出台不会太远。

协同监管

“这次限通道、去杠杆,证监、银监乃至保监都保持高度的一致,相关政策出台的节奏也是井然有序,互为照应。”前述券商行业分析人士表示,通过近期已经出台以及即将出台的规定,各子行业将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框架,未来这些指标全部启用之后,资本将逐步取代行政指导成为金融机构发展的约束。

今年4月,证监会率先公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进行征求意见,引入核心净资本的概念,将原来未纳入杠杆计算的证券衍生品、资产管理等表外业务纳入控制,风险覆盖更全面;5月,公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对杠杆上限做出严格限制;随后,下发《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征求意见稿)》。

6月1日,保监会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道类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保险资管公司清理规范银行存款通道等业务,在清理规范期间,保险资管公司将暂停新增办理通道类业务。

7月下旬,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行业培训会上表态“压缩通道业务”,要求券商资管回归主动管理型,逐步放弃通道类业务;与此同时,银行收到银监会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将理财分为基础类和综合类,对投向作出严格限制,此外,还将推行理财业务的第三方托管,以保证资金投向清晰可控。

一家大型券商风控高管此前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单从证监会严控券商通道业务来看,就可以发现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规范券商的资管业务。

在其看来,目前的券商资管业务中,除一小部分是进入二级市场投资股票外,更大的比重是银行的资金借道,是银行资金“绕开”监管的方式。因此,监管层此次立足点要更高,希望解决银行表外“资金池”大举借道券商、基金的问题,以提高整体金融风险的管控效果。

不过对于业内以“堵”代“疏”的监管方式也存在质疑,认为之所以禁而不止是因为银行有资金“出表”的潜在需求,混业监管是趋势,应该从银行体制改革的角度来发力,而不是一味去堵“通道”。

“从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需求来看,跨界和混业也是必然的,银行从存贷、中收业务开始发展理财、投行,券商从服务中介开始发展资本中介,信托从受托业务开始发展金控平台,保险也涉足公募、PE等,这是发展的趋势。”上述行业分析人士表示,金融混业与监管意图并不相悖,而是要促进合法合规的跨界发展。例如,保险公司拿到公募牌照设立基金子公司,在存在防火墙、受到证监会监管的前提下独立发展,而被整治的是利用政策空隙逃避监管或者监管套利。

在她看来,未来的金融混业是在金融机构的持牌层面,而非在业务层面的全面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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