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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合资券商潮起 申港证券今正式开业

第一财经 2016-10-18 15:42:00

责编:林倩

在同质化较大、竞争激烈的国内证券业,合资新军的陆续登陆也正悄然重塑着行业新格局。

10月18日,申港证券在上海宣布正式开业。这是自2013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签署后,首家获批的内地与香港合资的全牌照券商。据不完全统计,基于CEPA协议框架,目前还有近十家合资券商整装待发。与此同时,申港证券也是1998年以来国内首次批准新设的全牌照综合性券商。在同质化较大、竞争激烈的国内证券业,合资新军的陆续登陆也正悄然重塑着行业新格局。

申港证券在上海自贸区开业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申港证券在今年3月获证监会核准批复,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由3家香港持牌金融机构、11家国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其中,港资投资额合计12.2亿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34.86%。

按照证监会批复时要求,申港证券需在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工作。据申港证券董事长邵亚良介绍,申港证券在4月8日完成工商注册,9月13日完成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联合检查组的现场验收。10月10日,申港证券获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和证券资产管理等项业务。未来,申港证券将开展资管、经纪、投行、自营等多项证券业务。

申港证券是CEPA补充协议十签署后获批的首家券商。2013年,内地先后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密切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在上海、广东、深圳各设立1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澳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

CEPA补充协议十还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在内地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各新设1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港资、澳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且取消内地单一股东须持股49%的限制。

在开业仪式上,上海金融服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也强调,CEPA是一项制度创新,基于CEPA框架设立的申港证券将“大有可为”。该负责人介绍,申港证券可以将境外成熟市场在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产品设立、流程管理、风险控制、控权激励等各方面的创新优势嫁接到境内,促进上海金融业的体制和机制创新。

合资券商潮再来袭

申港证券的获批和开业,似是新一轮合资券商热潮的冲锋号。

去年9月时,申港证券大股东民信金控就披露了将在内地投资合资公司的公告。深圳前海金融控股也在去年底宣布,拟在前海与汇丰银行组建港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与东亚银行组建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此后,华菁证券、东亚前海证券、粤港证券、云峰证券、大华继显陆金(云南)证券、温州众鑫证券等也陆续向证监会递交申请。目前,除申港证券外,华菁证券也已获证监会核准批复。

这并不是国内证券业第一次迎来合资券商热潮。2008年以来,国内新设券商的频率大幅降低,除合资外的设立途径已关闭多时。Wind统计的资料显示,该阶段内分别有瑞信方正、中德证券、华英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东方花旗证券等设立,均为合资券商。

但前一轮合资券商设立后,业绩表现并不容乐观。以2015年、2014年年报的盈利情况来看,多家合资券商的排名在业内始终居后。这其中,牌照不全、业务板块单一是制约发展的关键原因。

基于CEPA框架引多元资本入境内,申港证券已经率先验证了这一路径的可行性,全牌照资质也重燃市场对于合资券商的期待。新一批的合资券商大军如何在落地后快速崛起,成为行业最为关注的话题。

“申港证券未来可以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在某些特定领域实现重点突破,以差异化服务构建竞争优势。”上述上海金融服务办人士就表示,申港证券可引进国际一流投行的先进经验,推动风险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在资金流通、信息传递、市场定价等多方面发挥作用;通过沪港通等创新安排,促进金融工具的创新,加快境内外资本市场融合。

此外,该负责人还称,申港证券未来可充分利用上海在跨境投融资方面的优势,全面开展跨境的证券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行业务。同时,利用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在离岸金融、贸易金融、融资租赁等领域先行先试,加强业务的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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