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能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小产权房最近又受到了政策限制。住在小产权房里的外地人,在北京恐怕也不能办理居住证了。
2016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正式施行,北京346个户籍派出所将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这也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
《办法》明确,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
在这里,小产权房就不属于“合法”的住所,所以,不能因此办理北京居住证。
笔者在北京一些派出所看了相关通知,这些通知中有的还列出了本辖区内的小产权房小区名字。
所谓小产权房,并非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在众多城市郊区,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在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一般俗称“小产权房”。
2007年小产权房开始被舆论关注,在于当年城市房价开始快速上涨,这些没有像城市住房那样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农村住房,价格相对便宜很多,不少人因无力购房城市住房,转而冒着风险去购买郊区的小产权房。
明知有风险还要去买,本质上这也是一种逐利行为。但也是一种无奈,日渐高涨的城市房价,确实逼退了很多城市刚需群体,便宜的小产权房能够乘机而入,也在于城乡二元制造成了城市住房和农村住房的巨大价差。
官方并没有公布过小产权房的规模。但有非官方数据称,全国小产权房面积约60亿平方米。当然,官方从未承认过该数据。
虽然小产权房价格相对便宜,但因不受法律保护,导致其在未来的处置过程中处处受限。
自2014年,中国开始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作为不动产中的一类,小产权房能否乘机合法化的问题又开始凸显。
2015年2月,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现行法律法规明确,世界普遍实施土地用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这样的念头应该打消。
因为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规定,小产权房的处置演变成了一个社会和政治问题。在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和保护农民权益两大口号之下,一旦小产权房处置不力,触动亿万人利益,推行者的政治风险极大,最终造就了无人愿意冒险的局面。
“小产权房肯定是违法的,但一些销售出去的房子里已经住进人了,这时采取措施,要涉及成百上千群众的利益;但如果不采取措施,它又是违法的,而且有的小产权房占用的是耕地,那违法就更严重了。”一位中央部委人士曾如是形容处置小产权房问题的两难心态。
此前,一位重点省份国土厅厅长也直言:中央部门想让他们报小产权房清理的试点,但是该省还是十分慎重,担心一旦处理不好,小产权房就会再度泛滥。
但小产权房已经规模越来越大,相关政府部门不能一等再等,总归要有相关的处置政策出台,否则,这种“懒政”行为反而会助长小产权房进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