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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走出去: 要预判风险 更要管控风险

第一财经 2016-11-13 19:31:00

作者:冯迪凡    责编:潘寅茹

鉴于“一带一路”规划涉及国家众多、资金巨大,不仅有必要对目的国的风险挑战进行正确评估,还需要在评估之后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目前,“承包工程建设”业务和“海外并购”业务成为“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两种主要业态形式。
不过,鉴于“一带一路”规划涉及国家众多、资金巨大,不仅有必要对目的国的风险挑战进行正确评估,还需要在评估之后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鉴于工程项目不可转移、前期投入资金较多,一旦遭遇风险致使项目中断,会给承包商带来巨大的固定资产和应收账款损失。“以利比亚内战为例,政局动荡造成中资企业十多人受伤,企业工地、营地遭到袭击抢劫,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人民币。再加上中国企业在利比亚的项目暂停,给中国造成的损失估计超过200亿元。”中债资信国家风险部高级分析师樊少华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对于政治、经济和汇率等宏观层面的风险,企业需要密切关注东道国相关领域的形势变化,提前做好风险预判。”

标志性政府项目易受风险冲击
据商务部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4191份,新签合同额745.6亿美元,同比增长26.1%,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0.4%。
其中,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承揽的埃及新首都建设项目合同额达27亿美元,是前三季度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中标的最大承包工程项目。
目前,中国已和30多个国家签署了合作协议,未来5年将与相关国家共同推进中蒙俄等六大经济走廊建设。最显著的是基础设施项目方面的合作,比如印尼的雅万高铁、匈牙利-塞尔维亚铁路、中国-俄罗斯东线天然气管道、巴基斯坦瓜达尔港、中国-哈萨克斯坦(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等。
不过,正如樊少华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指出的,由于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往往由政府部门组织建设或由国际社会援建,具有鲜明的政府背景和政治色彩,一旦东道国发生政治动荡、出现政权更迭或者经济形势恶化等风险事件,这些标志性的政府项目极易受到风险的冲击。
美亚保险(AIG)责任险部和特殊金融险部负责人詹铭辉则告诉本报记者,承包工程建设业务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的重大发展领域之一,常见的风险来源包括建工风险、人员安全和自然灾害。
在建工风险方面,樊少华指出,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周期长,项目结款日期和方式一般事前约定,使得项目结汇自由度受限,而且承包项目部分人工、采购成本支付国际化,因此,与制造业、能源矿产等直接投资项目相比,工程承包更易受汇率波动风险的影响。
其次,“如果合同条款设计复杂、参与主体多元化,合同管理难度较大,容易产生风险。”樊少华表示,“国际上各种技术标准存在差异,中国标准未获国际认可,也会给中国承包商海外施工带来不便。”
在人员安全方面,詹铭辉则指出,铁路交通、能源开发等基础设施援建是目前中国海外工程拓展的重点项目,多位于政治、经济相对不稳定的地区。企业除要考虑项目本身的风险,更需要考虑其员工在境外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特别是在叙利亚、伊拉克、也门、阿富汗等高风险区域。

并购潜在政治风险
对于海外并购业务,詹铭辉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一带一路”的支持下,未来几年中国企业跨境并购的数量、覆盖范围、交易金额都会持续增长,并购交易的激增也会使优质资产的竞争变得更为激烈。
樊少华指出,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进行并购交易的过程中,首当其冲的是面临政府部门严格审查的风险。
比如,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监管部门可能会在既有的审批要求中附加更加严格的审核条件,从而延缓并购的交易流程。樊少华指出,最近,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的交易,就因欧盟监管机构要求并购双方提供更多的附加资料,导致并购完成时间被推迟至2017年。
更有甚者,监管部门迫于政治压力,可能否决并购交易。樊少华表示,中国企业在澳大利亚的并购项目多次碰壁,其中就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比如2016年,澳大利亚以国家安全为由否决了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和香港长江基建集团收购澳洲电网。
通常,企业在并购交易过程或并购后整合中所面临的风险来自两个方面:买卖双方有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损失,以及一桩并购交易往往需要通过长时间的交涉去确定潜在的风险和未知因素。詹铭辉指出,这不仅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及财力,也有可能导致企业错失并购的最佳时机。

管控“走出去”风险
那么,要如何管控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呢?
樊少华表示,为防止政府违约风险,企业需充分了解当地政府的经济和财政状况,当政府不能按时支付阶段性工程款时,需要及时对政府信用进行评估判断,切忌持续垫付资金推进项目,而某企业在承建非洲某国机场新航站楼工程时就出现过类似情况。
对于合同风险,樊少华认为,中国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合同谈判,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合理利用合同中的关键条款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充分履行总承包商的职责增强对合同的把控力和执行力。“对于技术标准差异导致的施工障碍,中国企业应该与业主方深入沟通,在征得对方技术认可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中国标准。”樊少华说道。詹铭辉则表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承包商通过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来转移海外业务经营的风险。
在“海外并购”方面的风险,樊少华指出,外国政府的外资审查制度并不一定是专门针对中国企业的,但要想规避风险,中国企业还得不断完善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在选取并购目标之前,要做好尽职调查,不仅要从经营业务的角度考察并购项目自身的发展前景,还要挖掘并购项目的外在风险,比如项目的政治敏感度问题,充分评估外在风险对并购项目的负面影响。
詹铭辉则表示,利用并购保证保险作为买卖保证,为买卖双方规避交易完成后的利益损失,也是一种转移风险的途径。实际上,合理运用并购保证保险可提高其在竞标过程中的竞争力,这样的战略使用也逐渐成为并购交易中的策略和刚需。
这样一来,如果同时面对有多个资质相当的买家竞标的话,卖家会倾向于选择有保险的买家交易,原因在于卖家在交易完成后就可以得到资金并撤出,不用担心长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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