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商业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江西新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租后售”

第一财经 2016-11-17 13:05:00

作者:综合报道    责编:张瑜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购买、新建、租赁或房屋托管等方式筹集房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出租待售商品住房。

据新华社报道, 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该省日前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鼓励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多渠道筹措租赁房源。

按照意见规定,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购买、新建、租赁或房屋托管等方式筹集房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出租待售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先租后售”“租金抵房款”等方式营销;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存量土地,增加租赁住房土地供应。

该意见同时规定,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保证房屋基本生活设施配套完善的前提下,允许将商业和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民用地。

此外,该意见还规定,鼓励金融机构为住房租赁企业开发优惠贷款利率的定向金融产品。对开发建设租赁住房的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可比照保障房建设或者棚户区改造贷款优惠条件,给予长期低息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金融机构可给予长期贷款支持。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