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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大股东与二股东未就公司控制权达成一致

第一财经 2016-11-24 22:53:00

责编:佘庆琪

宝光股份24日晚间公告称,二股东西藏锋泓与宝光集团尚未对公司控制权达成一致意见。鉴于公司股权架构处于不稳定状态,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很难推进。股票将于25日复牌。

宝光股份24日晚间公告称,二股东西藏锋泓与宝光集团尚未对公司控制权达成一致意见。鉴于公司股权架构处于不稳定状态,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很难推进。股票将于25日复牌。

11月17日,公司二股东西藏锋泓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宝光股份流通股223.9万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至20.92%。同日,公司大股东宝光集团则通过了增持宝光股份的计划,拟从11月 18日起,增持不低于5500万元人民币。而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表示,从11月22日起,将增持宝光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随后,11 月 22 日 , 宝光股份收到上交所《关于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公司二股东西藏锋泓明确披露对上述公司经营发展、内控体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达成一致或获得配合与支持的具体要求或事项。

24日,宝光股份在公告中对上交所提出问题作出回复。公告显示,西藏锋泓在明确表示“未对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同时,控诉了宝光股份内控体系、公司治理方面的“五宗罪”。

第一,西藏锋泓担忧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正常履职状态;第二,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达两年之久;第三,财务总监长期兼职哈尔滨泰富电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第四,宝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逾期两年尚未换届;第五,西藏锋泓对控股股东的持股意愿产生质疑,宝光集团曾于 2016 年 3 月就其所持有股份公告征集受让方,意欲转让其所持有的 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同时其现一致行动人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亦曾较大额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但宝光集团在最近时期公告中却表明愿意维护控股股东地位。

对此,宝光股份回复称,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聘任安排并未违反《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问题,鉴于公司股权架构处于不稳定状态,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事项很难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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