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从最高法网站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以下简称《八民会纪要(民事部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物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及民事审判程序等方面内容。
《八民会纪要(民事部分)》中明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规则是优胜劣汰。面对激烈竞争,不少企业想方设法采用各种管理手段,力争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处于不败之地。
“‘末位淘汰’与解除劳动合同之间不能等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依法进行。”上述负责人强调,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看,我国法律没有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见企业管理考核中的末位员工被“淘汰”,缺乏法律依据。
据悉,《八民会纪要(民事部分)》共8个部分36条,涉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物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及民事审判程序等方面内容。纪要的出台将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保障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最高法发布通知,强调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严禁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或者出于趋利性目的,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责任。经营者“卷款跑路”,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惩罚性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过去一年,社会公众关心的跨境电诈、未成年人保护、重大恶性犯罪等问题,“两高”工作报告均有回应。
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支持人工智能依法应用;惩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侵权行为,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最高法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犯罪形势严峻复杂,呈现跨境化、链条化、暴力化新特点,衍生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