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晚间发布股价异动核查结果,公司表示,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管理,期限为20年。根据《委托管理协议》,杭州百货大楼每年向公司上缴约定数额的委托经营利润,若公司在某个管理年度取得的委托经营利润达不到约定的目标,浙江银泰百货将负责对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因此,公司每年可获得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不受行业环境波动影响。除委托管理经营以外,公司与银泰并无其他合作计划,不构成文章中所说的“合并”情况。
另外,关于银泰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作、以及阿里巴巴集团与杭州市下城区政府的合作,公司从未参与。有关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三江购物的任何猜测纯属市场臆想,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也没有与阿里巴巴集团就开展业务合作、进行合并事宜进行洽淡或达成意向,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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