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股份12月21日发布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货运”)已就其100%股权权属变更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韵达货运 100%股权已过户至新海股份名下,韵达货运成为新海股份全资子公司。
公告称,新海股份以截至拟置出资产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韵达货运全体股东持有的韵达货运 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取得置出资产后,转让给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黄新华先生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并委托上市公司直接交付给黄新华先生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9.79 元/股,不低于考虑除息因素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新海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前,黄新华持有本公司 37.20%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孙雪芬合计持有本公司 43.28%的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黄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新海塑料实业有限公司、孙雪芬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3.28%下降至 6.41%;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56.53%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韵达货运的实际控制人聂腾云和陈立英夫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韵达货运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及一致行动人聂樟清、陈美香、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丰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 69.97%的股份。
11月8日,新海股份公告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16年第8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新海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