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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 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居前列

第一财经 2017-01-20 08:58:00

作者:章轲    责编:胥会云

截至1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已备案约13000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平均每天备案1100个项目。

2017年1月3日,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严晨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完成首张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高效、方便”在严晨看来这是网上备案制带来的最大改变。

这也是“十三五”环评改革简政便民的又一个重要举措。

第一财经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线运行后,全国环境影响登记表均可在系统中办理,用户从注册、填报到成功提交前后花费不超过十分钟,而同样的工作以前最长需要十五天。

近年来,全国审批的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约占环评审批数量的一半。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不仅占用了环保部门大量的行政资源,还增加了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成本。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登记表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为落实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从2017年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全部实行网上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中填报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单位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承诺,在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弄虚作假,致使备案内容失实的,由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建设单位违反承诺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布。

环保部表示,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不仅是《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案的要求,也是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环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截至1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已备案约13000个环境影响登记表,平均每天备案1100个项目,其中北京、浙江、湖北备案项目数量居前3位,餐饮,畜禽养殖场,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等五个行业的项目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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