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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今后“吃野味”将被法律追责

第一财经 2017-02-16 12:55:00

作者:综合报道    责编:沈佳旎

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明确: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近期,多起食用穿山甲事件被陆续曝光。对此,国家林业局正式回应称,今后"吃野味"将被法律追责。

16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国家林业局表示,中国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

2月初,一则发布于2015年7月的关于“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的微博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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