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影视3月1日晚间公告, 经与 Talpa 方面核实, 公司对《<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尘埃落定》等新闻说明如下:2017 年 2 月 27 日 香港时间下午,仲裁庭就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定, Talpa 在 所有关键法律争端上均取得了仲裁庭的支持。
裁定结果主要包括:
Talpa 与被裁定方签署的许可协议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 终止,但尽管许可协 议终止,被裁定方仍然受到许可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 被裁定方在 2016 年 1 月 18 日许可协议终止之前已经违反了,并在许可协议终止之后继续违 反了其应当遵守的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包括对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部分 的约定。 仲裁庭要求被裁定方采取必要的措施或行动以确保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履行许可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限制和约束。
Talpa拥有许可协议中定义的所有知识产权专属性权利。包括: a.本地的名 称权,包括“ the Voice of China“,拼音“ zhong guo hao sheng yin” 和汉字“中国好声音”; b.原始标识和当地标识; c.由制作公司和播出平台的关联公司等所不适 当注册或使用的商标和易混淆相似的标识; d.音频和视频片段、制作完成的剧集、 宣传材料、 现场录制资料以及前几季“中国好声音” 相关的音频视频素材及其版 权; e.微信、 微博账户和苹果应用程序; f.网站域名“ www.chvoice.com”。
另外,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 Talpa Media B.V.及其全资子公司 Talpa Global B.V. (以下简称 Talpa) 签署了《“ ……好声音” 协议》,获得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 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第 5-8 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 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授权。
公告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唐德影视,证券 代码: 300426)将于 2017 年 3 月 2 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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