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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超四成净利润 这些上市公司或成下一个中国神华?

第一财经APP 2017-03-20 21:49:00

作者:杨佼    责编:林倩

根据公开信息,除了中国神华,伟星新材、海蓝之家、福耀玻璃、塔牌集团等历年均高现金分红的公司,也已披露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均得到延续了此前分红政策,拿出40%甚至高达70%的净利润现金分红。
3月约60家公司发布分红预案 中国神华高股息率引关注

一份总额高达590亿元的现金分红方案,经过一个周末的发酵,在A股市场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

中国神华3月17日公布分红方案,总额590亿元的现金分红,按3月20日收盘价计算,股息率高达16%以上,分红金额更是相当于该公司2016年净利润的2.6倍左右,中国神华也在3月20日一字涨停。

中国神华上述方案披露后,高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立即受到关注。根据公开信息,除了中国神华,伟星新材、海蓝之家、福耀玻璃、塔牌集团等历年高现金分红的公司,也已披露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均延续了此前分红政策,拿出40%甚至高达70%的净利润现金分红。

“高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大蓝筹。”业内人士认为,持续、稳健的高比例现金分红,是对大小股东的投资奖励,在盛行高送转、吝于现金分红的A股市场,具有引导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效应。

590亿元的现金分红

中国神华3月17日晚间宣布,拟按0.46元/股派发2016年期末股息,金额共计90.49亿元;同时拟以2.51元/股派发特别现金股息,金额共计499.23亿元。两者相加,中国神华此次累计派发股息高达590.72亿元。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神华未分配利润总额1538.46亿,总额高达590亿元以上的现金分红,占未分配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38%左右。而去年全年,中国神华营业收入1831亿元,同比增长3.4%,利润总额388亿元,同比增长17.6%,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27亿元、233亿元,上述现金分红总额已达其同期净利润的2.6倍之多。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中国神华3月20日开盘后即一字涨停。共计2.97元/股的分红金额,以3月17日收盘价计算,股息率高达18%以上。若以3月18日18.36元的收盘价计算,股息率仍然高达16%以上。

如此之高的现金分红及股息率,在A股市场颇为罕见。虽然现金分红比例未如中国神华之高,但历年均高分红且持续强的伟星新材、海蓝之家、大秦铁路、格力电器、五粮液、福耀玻璃、塔牌集团等上市公司,立刻受到市场追捧。

在上述上市公司中,大秦铁路、格力电器、五粮液等,目前尚未披露年报及分红方案,但伟星新材、海蓝之家、福耀玻璃、塔牌集团等已披露年报的公司,此前历年的高现金红均得到延续,拿出40%甚至高达70%的净利润现金分红。

根据伟星新材年报披露,该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分红总额近4.7亿元,在全年6.7亿元净利润中的占比,达到70%左右。而在2014年、2015年,该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分别为2.67亿元、3.58亿元,占比同样高达68.88%、73.91%。

此外,海澜之家、福耀玻璃、海澜之家等公司的分红比例,也颇为可观。公开信息显示,海澜之家拟0.49元/股派发2016年股息,以44.9亿股总股本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息22亿元。而在2016年,其净利润共计31.2亿元,现金分红金额占比超过70%。

而在2014年、2015年,海澜之家现金分红水平,也与此相近,分别为金额为0.38元/股、0.33元/股,分红金额总计17亿元、14.8亿元,在当年净利润中的占比也分别达到71.89%、50.2%。

作为国内汽车玻璃龙头,福耀玻璃也出手阔绰。据其披露,2016年福耀玻璃净利润31.4亿元,同比增长20.68%,该公司拟以0.75元/股派发股息,共计现金分红18.8亿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59.84%。此外,2014年、2015年,福耀玻璃分红总额15亿元、18.8亿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7.68%、72.21%。

此外,塔牌集团此前披露,拟以0.21元/股派发红利,共计现金分红1.87亿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41.36%。2014年、2015年,该公司分别现金分红1.61亿元、2.5亿元,在当年净利润中的占比分别达到比42.27%、41.19%。

按照当前股价,上述公司股息率均在2%以上。截至3月20日收盘,深高速股价为8.78元,0.22元/股的现金对应的股息率为2.5%。而伟星新材则为3.1%。海澜之家、福耀玻璃、塔牌集团则分别达到4.4%、3.7%、2%。

大蓝筹爱高现金分红

“高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大蓝筹,业绩稳定而且现金流充裕。”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这些上市公司中,大部分属于央企和地方主要国企,少部分属于民营企业,多年来均延续高现金分红的做法。

事实也是如此。在历年高比例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中,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银行、中国神华、大秦铁路、格力电器、五粮液等,均属央企或地方优质国企,而美的集团、伟星新材、福耀玻璃、海澜之家等,则是所在行业中具有规模、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

之所以能维持高额现金分红,除了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良好的经营和现金流也是主要原因。披露信息显示,中国神华2016 年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同比增长47.8%;而伟星新材同期经营净现金流9.69亿元,同比增加94.83%;福耀玻璃2016年经营现金净流量33.4亿元,也同比增长20.65%。

新富资本研究总监廖云龙认为,高分红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有两个特征,一是自身体量已经很大,规模遇到瓶颈,无需进行大的扩张,二是资本支出较少,但现金流充裕,手握大量现金。“不进行大规模扩张,手里拿太多现金也没有用,进行分红是比较合适的。”

更为重要的是,上述高比例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除了福耀玻璃,大多还具有一个共同特征:由于持股比例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能分享多数分红收益。

以中国神华为例,作为绝对控股股东,神华集团将成为此次分红最大受益者。截至2016年底,神华集团持股数量为145.3亿股,持股比例为73.06%。在590亿元的分红总额中,神华集团将获得现金430亿元以上。

其他上市公司也存在类似情况。截至2016年底,第一大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伟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84亿股,持股比例为36.46%。第二大股东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慧星发展),则持有1.73亿股,持股比例22.39%。而持股5.25%、3.5%的股东章卡鹏、张三云,还分别持有伟星集团15.97%、10.88%股权,并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此外,两人还分别持有慧星发展18.25%、12.63%的股份。

此外,截至2016年底,海澜之家集团持股数量为17.65亿股,持股比例39.31%,荣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13.4亿股,持股比例29.96%,而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而实控人持股比例较低的只有福耀玻璃,其年报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底,通过实际控制的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福建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鸿侨海外有限公司等,福耀玻璃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共计持有福耀玻璃17.43%的股份。

“央企、国企的大股东代表国家,高比例分红,大部分上交国家,少部分奖励中小投资者,让他们获得应有奖励,不能歧视大股东,而是大小股东一视同仁。”董登新说,高比例现金分红,有助于引导价值投资、长期投资。

鼓励现金分红

中国神华上市以来,一直维持较高、且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比例,但是高达16%以上的股息率,在中国神华过去的现金分红历史上,尚属罕见。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神华2014年现金分红147.18亿元,占净利润的40%,折合0.74元/股;2015年虽然利润大幅下降,但分红总额仍然达到63.65亿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39.4%,折合0.32元/股。

“中国神华追加特别股息,不改变既有分红政策,在国际上是成熟的做法。”董登新说,在境外,优秀上市公司分红政策有两个特点:一是流行按季分红,也一年等期等额派现四次,分红政策公布后就会保持足够的稳定、可持续性,不会年年大变样;二是流行一次性特别股息,即在不破坏稳健的分红水平的基础上,个别年份一次性将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以“特别股息”的方式分配给股东。

自2007年上市以来,中国神华九年九次分红。其中,2007年—2009年为0.18元、0.46元、0.53元。2010年之后逐步提高,2010年、2011年分别为0.75元、0.9元,2012年达到最高峰的0.96元。2013年之后,由于煤炭业不景气,分红比例逐步回落,从2013年的0.91元,下降到2014年的0.74元和2015年的0.32元。

“中国神华的分红政策是稳定的,具有可持续性的,将常规分红与派发特别股息分开,是比较透明规范的,很多上市公司都做不到。”董登新说,在国际上,对这种稳定的高现金分红持鼓励态度。只要不影响公司发展,都值得鼓励。

廖云龙认为,中国神华高比例现金分红,可能与其控股股东的资金需求有关,但中国神华的做法合乎规范,披露也较为透明,且过往分红较为稳定,享受上市公司经营成果,本来就是股东正当权利。

“需要警惕的是,个别上市公司为了配合融资、并购,以及资本运作进行的投机式分红。”董登新说,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不少是一锤子买卖,或者“铁公鸡一毛不拔”,中小投资者无法分享上市公司经营成果。而包括中国神华在内,一些高分红公司的做法,应当形成示范、引导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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