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奥凯问题电缆”事件被曝光后,引起各方关注。今日(24日),据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报道,上海地铁回应称,经排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不在上海地铁采购供应商目录中,至目前上海地铁未发现采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产品。经多方核实,所谓的“采购合同”系伪造的虚假合同。
今日晚间,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公司发布声明,针对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事件,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排查组,对2012年起五年内已建线路与在建线路、各总包单位、各运维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不在上海地铁采购供应商目录中,至目前上海地铁未发现采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产品。此前有媒体称:申请陕西省著名商标的材料中包括上海地铁线路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经多方核实,该合同为伪造的虚假合同。申通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地铁运行安全。
声明全文
昨日(23日),陕西省工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通报《省工商局全面调查处理西安地铁三号线有关著名商标问题》,撤销了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五胜及图”商标的陕西省著名商标。通报显示,2015年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著名商标的材料中,含有北京、上海、成都地铁线路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据通报,2015年7月21日,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表述原为西安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瑞驰商标事务所向省工商局商标处提交了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西安地铁三号线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和一般物资买卖合同复印件,成都、上海、北京地铁线路等工程项目的采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该企业获得的国家有关认证证书。
北京地铁7号线未与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3月24日,据千龙网报道,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均未采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产品。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建设管理的北京轨道交通工程
均未采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产品的报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陕西奥凯电缆事件”曝光后,我们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2017年3月21日,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紧急会议要求,部署排查工作;3月22日,我公司制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由我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均未采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产品。
有媒体报道称:从权威渠道获取的文件显示,2013年11月6日,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奥凯电缆公司,就北京地铁7号线“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风水电标采购项目”,签订了价款10184524元的合同,合同编号为“地铁7号线设备字第2013-B058号”。我公司经核查,该合同为伪造的虚假合同。
特此报告。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