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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引发混战 东凌国际上演 “ 三国杀”

第一财经 2017-05-07 16:38:00

作者:杨佼    责编:陈楚翘

旧恨未了,又添新仇。一项曾经你情我愿的并购,让东凌国际及其两大股东的战火,从业绩承诺纠纷,蔓延到董事会选战。

旧恨未了,又添新仇。一项曾经你情我愿的并购,让东凌国际(000839.SZ)及其两大股东的战火,从业绩承诺纠纷,蔓延到董事会选战。

5月5日的东凌国际董事会,将其二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下称“中农集团”)提请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提名十名新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悉数否决。此前两天,其第一大股东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凌实业”),已要求上市公司制止中农集团改组其董事会的行为。更早些时候,因业绩承诺问题,东凌国际已将中农集团告上法庭。

东凌国际如今的混战局面,皆因两年前的一项并购。2015年,东凌国际以36.9亿元的价格,收购中农集团等十方持有的钾盐资产,但收购完成后不久,就遭遇了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放弃认购项目配套资金的波折。此后,业绩承诺争端随即引发,并引起中农集团欲改组董事会、东凌国际起诉中农集团的一连串戏码。

新仇旧恨

围绕东凌国际董事会换届、董事人选提名,两大股东东凌实业、中农集团之间,连日来已经炮灰连天。

公告信息显示,中农集团等4月27日发出通知,提请东凌国际董事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其提出的组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十名董事人选的议案。六天后,东凌实业亦做出反应,要求立即制止中农集团的行为。5月4日,中农集团再次发函,指责东凌实业的主张歪曲事实、于法无据,侵害了其权益。

2016年一季报显示,东凌实业持有东凌国际21.66%的股份,中农集团则持有19.15%,分别为第一、第二大股东。新提名的十名董事人选中,四人为中农集团提名,另外六人则由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由此可见,按上述方案改组,东凌实业将在董事会层面丧失控制权。

然而,5月5日,东凌国际董事会以七票反对、两票同意,将中农集团提出改组其董事会、提名侯任董事的议案悉数否决。理由为:中农集团等交易对手,涉及未决诉讼,其持有股份权属具不确定性,且其董事会已形成决议,决定延长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东凌实业、中农集团之间的龃龉,充满了新仇旧恨。董事会换届之争,只是冲突的新仇。而始于2015年的一场“甜蜜”的收购,及当初定下的美好承诺,则是引发一切的“旧恨”。

2014年8月,当时名为东凌粮油的东凌国际,与中农集团等十方签订协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后者合计持有的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农国际”)的100%股权, 进而间接持有中农钾肥有限公司(老挝,下称“中农钾肥”)及其名下位于老挝的100万吨/年钾盐的新/扩建项目90%的权益,交易作价36.9亿元。

2015年7月,证监会核准上述交易方案,东凌国际向中农集团等十家交易方,合计发行3.53亿股,收购中农国际10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7亿股,以募集是次收购的配套资金。中农集团等当时承诺, 2015年至2017年,中农国际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50万元、1900万元、4.5亿元。

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中农国际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为1224万元、3815万元,全年利润达到业绩承诺。但在3月1日,深交所也发出关注函,要求东凌国际说明中农钾肥老挝甘蒙东泰矿区100万吨/年钾盐开采加工项目进展情况,对其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的背景、评估的必要性及公允性。

然而,2017年3月29日,东凌国际以业绩承诺不达标为由,向北京高院起诉中农集团等,要求补偿上市公司股份约1.17亿股、现金2.47亿元。根据4月1日公告,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对中农集团等涉诉的股份与现金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局面演变至此,已经成为东凌实业、中农集团、东凌国际的三方混战。既然如此,在承诺期尚未届满的情况下,东凌国际为何要起诉中农集团等交易对手方?东凌国际称,中农国际的业绩承诺,与目标项目的扩建、新建进度相匹配,即2015年度、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是建立在目标项目原10万吨/年的生产规模上,2017年度的业绩,则是建立在、项目完成扩建、新建,达到106.6万吨/年的生产规模基础上,才能实现2017年4.5亿元的业绩。

东凌国际还称,截至目前,项目仍为10万吨/年的生产规模,未进行任何扩建或新建工程,根本无法在2017年内完成扩建、新建工程,该公司委托原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亦认为,2014年《可研报告》提出的上述生产能力的实施计划,已不能如期实现。因此,中农国际2017年业绩承诺根本无法实现。

截至发稿,第一财经未能联系上中农集团。但根据媒体报道,中农集团4月7日曾召开发布会,称距离2017年报告出具还有一年,上市公司就判定钾盐项目“已经”完不成业绩承诺,缺乏科学依据。

股东撒手项目资金

一场皆大欢喜的“甜蜜”并购,闹到今天的反目相向,无论是东凌国际实际控制人赖宁昌、中农集团等相关各方,在事件演化过程中都并非无辜。

根据重组方案,东凌国际须非公开发行1.17亿股,募集配套资金12.3亿元。其中,上海百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百堂”)等三家公司,须认购增发的9.3亿元股份,东凌国际实际控制人赖宁昌、李朝波、东凌实业则分别认购1亿元。

然而,重组方案披露后,上海百堂却放弃认购,并由此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为为使重组顺利推进,经各方同意,由东凌实业追加认购了上海百堂等放弃的9.3亿元的股份。 2015年3月19日,东凌国际、东凌实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东凌实业认购10.3亿元增发股份。如果发生违约行为,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等人,应向东凌国际支付10%的违约金。

殊不料,东凌国际收购中农国际之后,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赖宁昌,却带头退出配套融资。根据东凌国际此前公告,2016年6月30日,东凌实业、赖宁昌表示不再履行股份认购协议。当年7月6日,李朝波亦被告知,因与赖宁昌于2014年8月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认购东凌国际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均与赖宁昌保持一致行动,在赖宁昌放弃认购的情形下,也放弃认购。

对于放弃认购的理由,东凌实业、赖宁昌当时解释称,考虑到老挝钾盐100万吨扩建项目的进展未达预期,建设项目总资金中的大部分金额尚未落实,且钾肥市场在相关资产购买协议签订后。发生了超出预期的变化。

面对这种情况,东凌国际在2016年7月的公告中表示,基于以上情况,无法在重组批复的有效期内,完成配套资金的募集。而恰恰是上述12.3亿元的配套资金,攸关并购项目后续生死。根据东凌国际此前披露,中农国际的业绩承诺,是建立在项目能顺利完成扩建的基础之上,而扩建资金相当部分则来源于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东凌国际公告,3月29日,该公司已一并起诉东凌实业、赖宁昌、李朝波,要求分别支付违约金1.03亿元、1000万元、1000万元。

除了募集配套资金,并购项目后续建设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但中农集团却未提供支持。东凌国际此前公告称,为推进项目建设,该公司曾谋求向国开行等贷款,但金融机构认为,仅该公司提供的保证,不足以担保项目贷款,因此未同意贷款申请,该公司请求中农集团同时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但却未获得中农集团的同意答复。在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的情况下,东凌国际与中农集团多次主动沟通协商资金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明确意见。

而正是在关键金的项目建设资金上,各方未能提供支持,这才导致今日之局。根据媒体报道,在4月7日的发布会上,中农集团也表示,重组过程中,对向老挝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一事,各方存有共识,但相关方最终并未提供实际资金支持,导致老挝项目陷于停滞,但根本原因是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亦未给中农国际提供任何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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