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出台被称为“最严厉的地方网贷监管细则“一天之后,深圳再次出手,对网贷借款、债权转让的协议内容和主要条款,进行详细约定。并明确规定,网贷利息、违约金、罚息之和不得超过年化24%。
7月5日晚间,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借款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规定,在网贷借款协议中,网贷平台、出借人、借款人,均应在协议首页进行相关声明、承诺。
根据《指引》规定,网贷机构在深圳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在借款协议首页声明;但备案登记不构成对其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并保证签订协议前已揭示相关风险等。
出借人方面,则应声明其为合格投资者,保证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并已充分理解协议条款,以及权利义务、网贷项目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而借款人则应对自身有与借款匹配的还款能力,按约定还款、借款项目真实合法、按约定使用借贷资金、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等进行承诺。
与此同时,在借款协议中,还应列明借款金额及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等信息,并对出借及借款流程、出借路径、还款方式、还款路径、资金归还路径进行清晰描述,而是否允许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程序及限制性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及赔偿金、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的路径,强制提前还款的条件、程序,亦须在协议中说明。
而最具特色的,则是对借款利率的约定。《指引》规定,借款协议应对逾期还款罚息、利息、违约金等进行约定,三项之和不得超过年化利率24%。同时,应对逾期还款的处理方式,是否有担保方、债权收购方,出借人、借款人及网贷机构违约的情形及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此外,《指引》还规定,借款协议应对债权能否转让、债务能否转移及转让的程序、条件等进行约定,同时进行风险提示,明确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形及出借人、借款人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列明争议的解决方式。
中小寿险公司面临的利差损危机,是由于他们主要销售的“中间地带”产品,如普通寿险、分红险和万能险,这些产品兼具保障、储蓄和投资功能,但当投资端投资收益率下行时,容易造成利差损。
逐步“换挡”高利贷,辗转多平台“以贷养贷”。
中国民用航空局明确支持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支持深圳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同意开展低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研究试点,丰富拓展低空应用场景,构建低空规章标准体系,加强数字化网络平台建设和低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宣昌能表示,人民银行将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评估风险,抑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满足合理消费融资需求,通过优化信贷结构,改进金融服务质效。
目前市场关注的焦点是欧洲央行是否会在今年6月份首次降息,德银和高盛此前预测,6月份将是首次降息的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