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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李爱君:不是监管出手狠,ICO已符合法律规定的非法金融活动

第一财经APP 2017-09-04 19:46:00

作者:徐燕燕    责编:林洁琛

李爱君表示,央行针对ICO祭出史上最严监管政策,并不是“出手狠”,而是因为ICO的法律关系已经符合国家现有法律规定的非法金融活动,而任何一种金融创新或者改革都要回归法制的轨道,遵守已成立的法律制度,不能突破禁止性法律制度。

9月4日下午,人民银行联合六部门针对ICO监管正式发文,定性为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并彻底叫停。在此之前,有不少观点认为按照监管此前的做法,“一刀切”的可能性不大,大概率会在设定监管红线的基础上宽容并蓄的态度。而如今祭出史上最严监管政策,应作何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不是监管“出手狠”,而是因为ICO的法律关系已经符合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的非法金融活动。

李爱君表示,首先,央行发行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是依法防范,并不是“出手狠”,而是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来评估ICO的行为。

第二,任何一种金融创新或者改革都要回归法制的轨道,遵守已成立的法律制度,不能去突破禁止性的法律制度去行恶。

《公告》指出,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公告》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李爱君表示,如果是真实的集资,资金没有滥用、转移和挥霍,按照公告要求就是清退;但是如果平台集资的钱挥霍了、滥用了,这里面就会出现纠纷的问题,那就按我国的法律制度规定,发行主体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被有关部门判定为非法集资或者非法证券,将面临着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李爱君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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