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法人微博@新华视点消息,11月7日公开征求意见的监察法草案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大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根据监察法草案规定,4种情形可采取留置措施: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具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等4种情形时,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声明强调,欧盟委员会目前正在就扩大反制措施进行最终磋商。如果未能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欧盟现有措施和附加措施将于7月14日自动生效,或根据需要提前生效。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由董事长李玉鹏代行总经理全部职责。
此次调查正值公司股价经历异常波动之际。
公告显示,刘随阳在留置期间暂时无法履行董事长职责,由公司董事万琳君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发稿,该股跌近6%,成交额3244万元,换手率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