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间,证监会公布了发审委IPO审核结果,其中新三板企业科华控股首发获批,成为今年第16家成功过会的新三板企业,发审委问询重点关注公司的销售业绩真实性。
除了科华控股,在11月10日召开的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第38次、39次发审会会议上,其中伊戈尔电气、山东联诚精密制造的首发申请获通过,河北养元智汇遭暂缓表决,浙江捷众科技首发被否。相比于本周二“6否5”的结果,今日IPO审核通过率升至60%。
据悉,科华控股2014年11月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产业中的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细分行业。2016年9月,科华控股开始启动IPO工作,接受东北证券的上市辅导,从受理至上会排队时间315天,期间曾于今年9月因签字注册会计师离职主动申请中止审查,于11月1日恢复审查,今日上会。
在挂牌3年多的时间里,期间仅实施过一次增发,进行过一笔交易。2015年4月,挂牌不到五个月的科华控股以拓展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名义对外发行2000万股,每股7.2元,募集资金1.44亿元,引进上海正海聚弘、上海尚颀增富、上海斐君钽晟3名机构。
2015年7月,科华控股发生挂牌后唯一一笔交易,上海贝元将所持400万股转让给自然人张霞,成交金额1196万元。
根据财报,科华控股近几年业绩维持稳定增长,且归母净利润在去年迈过亿元大关。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科华控股分别实现营收5.05亿元、6.17亿元、7.35亿元和4.03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为5969万元、8102万元、1亿元和5737万元。
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向科华控股提出了26个问题:包括15个规范性问题、5个信息披露问题、6个其他问题,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未提及。证监会主要还是考察科华控股的业绩真实性,关注了前五大客户销售真实性、海外销售、毛利率较高、期间费用率较低等问题。
销售真实性是发审委关注的重点,科华控股主要对外销售涡轮壳、中间壳和其他机械零部件,分境内和境外两种销售渠道,境外销售占比20%。
对于海外销售,发审委要求科华控股补充披露对主要境外客户销售的产品品类、数量、金额等,还要求保荐机构结合物流运输记录、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等,说明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核查情况。
关于科华控股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增长较快,产品单价存在一定波动的问题,发审委也表示了关注。公司对此回应道,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率较高主要是受益于汽车发动机的涡轮增压配置率提高,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较大所致,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增长率也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为接近。
发审委还问询了科华控股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但期间费用率较低的情形。2014年度至2017上半年,科华控股毛利率分别为33%、31%、34%、32%,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对此,科华控股回应道,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介于贝斯特和蠡湖股份之间,属于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而公司较低的期间费用率主要是由于销售费用率、财务费用较低,公司一般采取保持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来开拓市场,而不是传统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开拓市场等方式。同时,由于公司与国内客户工厂的空间距离均较短,导致国内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支出较低。
此外,发审委还要求发行人披露近期中标合同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履行合同情况,要求说明未来一年内与2016年相比,业务量和经营业绩是否会发生较大幅度减少。
据悉,在11月9日举行的保代培训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再次强调了审核中的几大财务问题,并且将从精细化审核机制、长效信息公示机制和常态化现场检查工作机制等三大机制从严监管。
有市场人士认为,IPO审核的目的不是阻拦企业上市。严格把关是尽职尽责的体现,也是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但是从逻辑上来讲,发审会不应成为上市失败的唯一宣判地,大多数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应该在前期的反馈阶段就能形成较为明确的预期,知道自己达不到上市的标准而终止上市。在最后的发审会环节,出现大量被否决的情况,显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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