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共青城赛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共青赛龙”)、创始人代小权逃税案。该院当庭宣判:撤销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2017)赣0482刑初2号刑事判决,宣告上诉单位共青赛龙、上诉人代小权无罪。
江西省九江市中院官网发布的消息称,原公诉机关指控赛龙公司2011年至2013年逃避纳税税款分别为1052626.7元、1405603.27元、933090元。九江中院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专业人员出庭的解答意见,认为赛龙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逃避缴纳税款占同期应纳税额的比例未达到刑法第201条第一款规定的10%以上,不构成逃税罪,代小权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亦不构成逃税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对被告人陈玉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目前税务部门对网络主播采取分类监管。其中对涉税风险较高且经引导规范仍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将移送稽查立案检查。
对被告人李吉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网络主播管理机构联手财税中介偷逃税款超千万,并骗取地方招商引资奖补资金
对被告人钟自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