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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查实10起私募案,挪用资金、操纵市场等花样百出

第一财经APP 2018-04-20 18:18:51

作者:袁子懿    责编:杜卿卿

据高莉介绍,10起案件分别涉及违规经营、利益输送、操纵市场、老鼠仓四类违法行为,主要特点为资金募集环节问题集中、基金投资运作不规范、利益输送手法新以及登记备案不规范。

4月20日,证监会发言人高莉在例会上发布2017年证监会专项执法行动的第四批10起案件情况,其中8起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据高莉介绍,10起案件分别涉及违规经营、利益输送、操纵市场、老鼠仓四类违法行为,主要特点为资金募集环节问题集中、基金投资运作不规范、利益输送手法新以及登记备案不规范。

资金募集环境问题集中主要表现为,有的私募基金通过电话陌生拜访向不特定对象推介基金产品,不舍投资门槛“只募钱不看人”,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甚至提供保底承诺。

基金投资运作不规范集中表现为四种情况,一是有的机构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多只股票价格;二是部分机构借用多层嵌套通道业务和配资账户筹集巨量资金操纵多只股票;三是部分基金机构存在涉及多起操纵市场案件,非法获利巨大;四是部分基金机构将故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从事投资,挪用近亿元基金财产用于其他业务支出。

在利益输送手法方面,手段百出。有的机构通过大宗交易将其所管理产品持有的股票低价转让给其他私募产品;有的机构利用股指期货远期合约不活跃的特点,在其管理的产品之间以约定价格对倒交易,虚增自身产品业绩。个别私募基金甚至在实际控制人在担任投资顾问期间,利用他人账户高杠杆谋取“跟仓”收益,趋同交易金额近2亿元,非法获利上千万元。

登记备案不规范方面,部分机构没有基金业协会等级未私募基金管理人,且部分产品没有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备案产品的比例高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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