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大政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6月底上报,内外资进入全面负面清单时代

第一财经APP 2018-05-16 11:52:51

作者:胥会云    责编:汪时锋

按照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2018年我国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与中国的市场开放同步,目前正在15个省份试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下称《草案》),近日已经正式启动了修订工作,以确保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月16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待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征求意见稿后,将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意见,拟于6月底前按程序上报国务院。

市场准入管理全面转型

按照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2018年我国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所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我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而在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

也就是说,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下,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无论规模大小,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享有同等市场准入条件。

负面清单最早是国际上针对外商投资准入的一种管理模式,我国最早在自贸试验区内试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进而将之引入国内经济治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也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管理从以正面清单为主向以负面清单为主的全面转型,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目前在我国,共有2张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只针对外资不同的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同时针对境内外投资者,负面清单上列出的是内外资都被禁止或限制的投资领域,体现的是内外资一致性的管理。

根据2015年发布的《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分为两个时间段推进。

一是从2015年底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探索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应的体制机制;二是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首先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等四省市进行试点。值得注意的是,这四省市也是前两批4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的省级行政区,已经实施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

央行行长易纲去年11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他解释了首批选取这四省市的原因:上海、天津、广东、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首先实施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具备一定条件,也可以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两者一起构成完整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

市场作用不断扩大

从实施情况看,在负面清单改革中,政府审批边界逐步缩小,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不断扩大。

比如,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已由2013年的190项减少至2017年的95项,总量减少了50%。与此同时,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不断增强,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2016年全年实际吸收外资达879.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1.3%,以十万分之五的国土面积吸引了全国十分之一的外商投资。

但是,易纲也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国内没有实践基础,国外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实践中不可避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草案》的内容存在项目和管理主体过多、程序复杂、界限不清等问题。在具体执行中,仍存在市场准入管理透明度偏低、隐性准入门槛过高、管理体系复杂、地方和行业保护主义壁垒等问题,与建立统一开放、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体系目标仍存在差距。

遵循阶段化发展的安排,2017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11个省市作为第二批试点,试行该制度。

作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基本实施依据,目前正在执行的《草案》是2016年3月发布的,其中明确列出了在我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共328项。其中,禁止准入类96项,包含762个细项;限制准入类232项,包含867个细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要逐步探索建立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

易纲也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完善是一项长期工作,是依据市场发展情况不断调整的动态过程。他同时表示,编制完善要坚持渐进原则,对新技术、新业态留下包容空间,不急于纳入清单管理。

举报
第一财经广告合作,请点击这里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著作权归第一财经所有。未经第一财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文章作者

相关阅读

专访渣打集团CEO温拓思:投资中国,毋庸置疑

看重的是中国技术创新的能力、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力资本和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

03-25 19:10

近百名跨国企业掌门人集体访华,外资加码这些“中国机遇”

绿色低碳、人工智能、大健康产业、数字化赋能产业转型以及新型消费等成为外资探寻“中国机遇”和全球增量的关键领域。

03-25 16:57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有哪些重要内容?专家解读

新出台的《规定》有以下主要内容:符合规定情形的重要数据出境需要经过安全评估;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出境豁免;部分个人信息出境豁免等。

03-22 23:39

国家网信办: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 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制度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数据出境制度作出优化调整。

03-22 20:41

推动对外开放,促进吸引外资——对《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评述与分析

2024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引起了业界的关注。这份《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展现了中国政府在加强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和吸引外资、利用外资的决心与措施,本文将对《方案》进行整体的分析评述。

03-22 03:23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