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一年“医疗廉政”更多是“立”,须体现系统思维,抓紧查缺补漏,抓紧建章立制,构建医疗医药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以“藏药于民”为主要路线,兼顾考虑遏制哄抬物价、倒卖药品等违法行为,对防疫物资在社区医疗、零售药店等渠道的流通实施“实名制”和“限购制”。
相比一般情况下的审批上市药物,新冠口服药在安全性、有效性未通过充分确证的情况下,而且存在一定概率的头晕、肝肾功能受损等不良反应,更需要在高等级医院内部开展治疗,而不是靠患者网上购药后自行治疗。
新一轮医药反腐开启,医药行业“带金销售”顽疾将难以遁形。
长远而言,地方政府主官、公立医院管理层还是要在医院内外部治理方面下功夫,要根除公立医院过度逐利的动机,真正意义上回归公益性,至少要将其利益实现机制与患者的健康权益保持一致。
即便“唯低价论”正在告别历史舞台,但笔者提醒广大医药企业不可掉以轻心,有两类企业可能成为医保局的“杀价”对象。
国家医保局要尊重各地差别,为各项医保政策设置不同方向、强度、周期,避免“一刀切”“一窝蜂”而损害地方治理能力。
今年或将启动的种植牙体集采将通过价格信号,深度调节产业资源、医疗资源的配置方向。
为确保省际带量集采超越行政机构改革、领导干部人事变动等周期,建议探索集采中标品种的央地间、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国家医保局在采购品种数量之外,纳入供应配送、临床服务、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体系,并推行同周期监测,同标准考核,闭环式管理,绝不能出现“现任做政绩,下任擦屁股”的短期行为。
我国健康服务业的市场规模高达8万亿多元,健康制造业也有万亿级市场,均为支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地方支柱产业。要想保证这一产业引擎不熄火,迫切需要各方搁置纷争,凝聚共识。
一方面,国家医保局需要充实战略性购买的工具箱,让药企方在一年一度的谈判中心甘情愿地给出更大让利。另一方面,国家医保局也要配合其他产业部门,合理引导医药产业的中长期预期,为新药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提供正向的市场激励、价格激励。
医疗、医药都事关民生,垄断不仅给有关竞争主体带来经济损失,抑制了市场效率和技术创新,损害了广大患者的消费者福利。患者常因垄断问题而增加就医问药负担,或造成部分疾病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损害健康权、生命权。垄断问题带来的健康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或质量下降,还会侵蚀政府公信力。
价值医疗顾问专家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