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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10:30【发改委:建立健全失信运输物流行业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发改委就《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运输物流行业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其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存在以下行为之一,严重危害个人信息安全的(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2)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3)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将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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