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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16:39【北京:未参加医保的境外输入新冠病例原则上自付医疗费用】3月14日北京市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了境外回国人员诊治费用的相关政策。

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中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规定,报销后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可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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