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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10:32【福建进一步放宽放开落户限制 福州、厦门取消连续居住年限要求】近期,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明确进一步放宽放开重点城市落户政策。其中,福州市辖区、厦门市缩短参加城镇社保年限,取消连续居住年限要求;福州市辖区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不超过2年;厦门市区分岛内、岛外制定梯次化落户政策,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不超过3年,放宽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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