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2024/12/24

16:23【国家发改委: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不得以盘活存量资产为名,将特许经营模式异化为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变卖资产、变相融资的手段,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各类风险。要优先支持民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规范参与不涉及新建和改扩建的盘活存量资产特许经营项目。

举报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