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类指标的长周期考核权重。此前介绍的“净资产收益率”的长周期指标考核权重调整至不低于60%,这样能增加更多的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使考核周期更加适配长周期资金投资的周期,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资本属性。
二是实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标的长周期考核。通过长短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促进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加大中长期投资力度,实现所有者权益稳定增长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三是推动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提高投资管理能力。鼓励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加强投资管理,提升资金长期运作能力。
我们相信,这一系列的举措将有利于引导推动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更加注重稳健经营,更好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更有效发挥保险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为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更多动力。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