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2025/07/10
21:15【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政策问答】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政策问答指出,对于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排除欧盟企业参与,无论其提供的产品原产自哪里;非欧盟企业参与的,如果其提供的产品中包含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则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金额占比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是否属于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根据产品进口报关单上的原产国确定。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