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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1

08:2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公布 自10月1日起施行】据自然资源部消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过程中,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当予以保留。对零星破碎、不便耕种,确需进行集中连片整治的,应当优先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补划,且总面积不减少;确需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应当确保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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