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sd}}
AI生成 免责声明
19:47【盈峰环境:控股股东宁波盈峰、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盈峰环境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宁波盈峰”)、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统称“承诺人”)出具的《关于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承诺人自愿承诺自2026年6月1日起12个月内,除因可交换公司债券减持之外,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新增的股份)。
| {{item.suffixTags}} | {{ item.stockName }} {{ item.code }} | {{ item.close }} | {{ item.upDownPer }} | {{ item.upDow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