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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配合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贷期限延长至5-7年】在三部门联合发文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后,金融管理部门再发重磅政策,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制度进行完善,以解决贷款资金封闭管理难以落实的情况。
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重点对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核心制度进行优化。
在开发贷款方面,建立开发贷款主办银行制度,旨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的同时,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融资需求。
《意见》明确单个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单独或牵头银团发放开发贷款,对项目各类资金进行封闭管理。同时,延长开发贷款实际使用期限,明确开发贷款期限应与项目建设、销售周期相匹配,覆盖项目开工到竣工备案全过程,预售项目最长5年,现房销售项目最长7年,商业地产项目最长7年,首次还本日期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备案后。(第一财经记者 杜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