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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回避的挑战——电子商务的流转税处理

第一财经APP 2018-07-22 21:53:40

作者:李军    责编:孙维维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全球的电子商务迅猛扩张,对于电子商务的流转税处理成为税务领域无法回避的问题。

近两年来,美国多个州通过了相关法律,对电子商务平台(例如亚马逊、eBay、Wishes和阿里巴巴)征收销售税。2018年6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推翻了1992年的一项让互联网成为“免税区”的裁决,该裁决可能导致向互联网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此外,美国国会也将对远距离销售者征收销售税提出立法的要求。这再次引起了对电子商务平台征税的关注。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全球的电子商务迅猛扩张,2018年预计全球仅B2C电子商务销售额即达到18000亿美元,尤其以北美洲地区和亚太地区最为明显。各国对电子商务流转税的征收和监管水平也逐渐提高,对于电子商务的流转税处理成为税务领域无法回避的问题。

电子商务征税的实践

目前在美国,州层面已经有大量的法律要求远距离销售者或交易平台申报或缴纳销售税。在操作上,电子商务平台可能与销售者签订协议,协助销售者收取并缴纳销售税或协助收取销售税但最终由销售者以自己名义缴纳。若电子商务平台协助缴纳销售税,则销售者将无需自行缴纳销售税。

国际经济合作组织(OECD)在研究电子商务税收方面起步较早,1996年6月就开始着手研究电子商务税收问题。1997年,OECD提出了“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框架条件”的报告,该报告制定了适用于电子商务的税务原则:中立、高效、明确、简便、有效、公平和灵活。1998年10月,OECD又通过了《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关于电子商务税收,OECD的基本观点是对电子商务征税,既要防止偷漏税,又要保护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各国分配税收管辖权要采取合作、协调的方针。

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近年来对电子商务征税也开始了征税和立法进程。

2018年3月,英国通过了2017~2018年财政法案,进一步明确了在英国销售货物的电子商务平台及其海外销售者的增值税义务。如果属于列举情况,适用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者必须在英国注册并缴纳增值税。自2018年4月1日起,英国实行履约仓库尽职调查计划,要求履约仓库(如亚马逊等)调查其使用其平台进行销售业务的海外销售者是否在英国完成增值税注册。此外,履约仓库还需要保存其所有客户的产品记录(包括货物类型和数量、进口条目号码、增值税登记号码等)。

2017年7月,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了《针对低价值进口商品征收商品及服务税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商品及服务税的征收范围。根据该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的低价值进口商品将按照供应商代收的方式征收GST。低价值进口商品的GST将由供应商向消费者销售或者做出再投递安排时被征收,而不是在实际进口环节由边境管理部门征收。

2018年5月,新西兰政府提出了《完善海外供应商注册系统,对低价值进口商品征收商品及服务税》的草案。据此估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新西兰政府将对进口新西兰的低价值的最终消费品的海外供应商征收15%的GST,对于B2B的进口低价值商品适用零税率的GST。年销售额累计超过60000纽币的供应商应当完成GST注册,并按季度完成申报、缴纳税款。新西兰计划协同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等)建立统一的GST税收征管体系/税收数据比对系统,实现税务信息共享,加强国家间的税收监管。

欧盟也宣布了关于电子商务的增值税改革方案,最终的改革方案将分别于2019年和2021年分两部分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主要是针对欧盟内部电子服务销售而采取的一系列简化措施。其中包括针对中小商家制定的10000欧元的跨国征税起征点(跨国销售低于起征点的服务商可以向当地税局按本国税率交税)及修改和简化了关于发票等的一些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主要是针对欧盟内部和非欧盟国家卖往欧盟的远程销售的货物的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将一站式征税制度扩大到欧盟内部和非欧盟国家卖往欧盟的远程销售活动,在线交易平台将对非欧盟电商在其平台上销售的货物申报和缴纳增值税负责任,取消从非欧盟国家进口到欧盟的低价商品进口增值税豁免政策。

在中国,增值税政策是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的主体也需要按照相应的增值税规定进行税务登记,缴纳增值税,如果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境外销售,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即使是个人卖家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当业务额超过起征金额,也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但是在实务操作环节,税务机关如何通过各个渠道获取纳税人的信息,销售方能否进行如实的申报仍是征管上的难题。过去,中国的税务部门在信息搜集上存在较大难度,但是电子商务在中国经过了十几年的快速发展之后,目前的电子商务平台有大量的交易数据,税务机关也可以更好地掌握企业和个人的销售行为,相信我国税务机关也会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收管理更加关注。

对跨境电商征税

对跨境电商征税是对电商征税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世界的各个国家相继出台流转税的改革措施,也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海外销售者的税收监控。

在此背景下,大型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始出台相应的措施来满足其商业行为的合规性。例如,亚马逊的新政策显示,截止到8月31日,在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四个国家销售货物的卖家需要上传增值税税号等信息,以确保销售者履行当地的增值税注册义务。

电子商务全球流转税的改革会对包括中国电商在内的跨境电商中的各主体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对于跨国电子商务销售商来讲,运用电子商务方式跨境销售商品的销售商可能会开始需要在商品目的地国家完成流转税登记并按期申报缴纳流转税。销售商将需要根据自身的销售方式以及商品目的地国家流转税新规,完成当地国家的流转税登记;需要自行或在当地聘请代理机构按时申报并缴纳流转税,履行流转税纳税义务;如果销售商过去在各国有未合规的流转税应税行为,则需要合理评估自身的税务风险,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对于预期上市的企业,应按照所评估的税务风险,相应地预提风险准备金。

对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而言,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将面临流转税的缴纳义务。在某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需要代替销售者向消费者收取流转税额,并帮助销售者履行流转税纳税义务。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应从合规性角度出发,按照各国当地税法,在各国完成流转税登记及纳税义务;合理评估在海外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下税务风险;结合经营模式,合理优化交易模式。

对于消费者,最直观的影响将是消费者将承担原本跨境电子商务征管漏洞下未缴纳的流转税,购买的商品价格可能会上涨,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方式时将会对此因素加以考虑。

(作者系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流转税主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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