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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即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销售商品房

南京发布 2018-08-13 19:10:04

责编:李燕华

自即日起,在南京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南京发布消息称,近期,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经了解,2018年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总体比例稳定可控,但近期出现了企业在我市局部区域部分楼盘购房登记增多情况,个别楼盘购房登记企业数量达到近100组。为此,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二、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

三、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四、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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