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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局: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

第一财经 2018-09-30 19:39:43

责编:顾蓓蓓

北京市金融局发布风险提示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

9月30日,北京市金融局发布风险提示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期间,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否则,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涉及非法集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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