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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还有三成音乐人无纯音乐收入 他们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第一财经 2018-10-11 15:32:22

作者:张剑    责编:张有义

中国传媒大学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首次披露:有近三成音乐人的纯音乐收入为0,音乐人的兼职率高达70%。第一财经记者调查发现,与音乐人收入密切相关的版权问题依然是音乐人最痛心疾首的核心问题之一。独家授权加转授权模式在当下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仍旧是促进音乐行业良性发展的主要可选模式。

10月2日晚间,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招股书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下称“TME”)有望成为国内数字音乐平台的“第一股”。数字音乐已是当下音乐的最主要形态,TME的上市让音乐消费用户、投资者等群体更加关注这个领域。

不管形态是过去的实体唱片,还是当下的数字音乐,每一个音乐作品背后对应的是包括歌手、词曲作者在内的一个个音乐人,在外界看来星光闪耀的他们,却面临着很大的生活生计压力。中国传媒大学近期发布的一份关于音乐人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首次公布了一个惊人结论:有近三成音乐人的纯音乐收入为0,音乐人的兼职率高达70%。

音乐人的生存状态直接影响音乐创作的质量,进而对音乐行业的发展带来影响。第一财经1℃记者调查采访发现,与音乐人收入密切相关的版权问题依然是音乐人最痛心疾首的核心问题之一。随着数字音乐的平台化发展,从增加音乐人收益和促进行业发展的角度看,独家授权加转授权模式虽有争议,但在当下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仍旧是促进音乐行业良性发展的主要可选模式。

形态何变

音乐是生活的一部分。

欣赏每一首歌,演唱者首先被记住,一首歌让一名歌手一夜蹿红已经不是新鲜事。相比歌手可能随时爆发的星光灿烂,作为歌曲词曲创作者的音乐人出名机会不多,甚至鲜有被提及者。方文山、林夕等词曲创作大咖毕竟只是少数,但这并不影响音乐人创作音乐的激情和情怀。

音乐人包某从1995年就开始从事词曲创作,是音乐人这个群体发展演变的典型一员,也是整个流行音乐30多年变迁的经历者和见证者。在他看来,以流行音乐为代表的音乐行业,最大的变化就是形态的变化。从1995年至今,流行音乐经历了从唱片到数字音乐的变化,现在唱片时代已经结束,数字音乐基本占领了整个音乐市场,“现在还做唱片,就纯属做情怀了”。但包某却觉得,当下的音乐市场参差不齐,其实倒不如唱片时代,那时的音乐质量更高。

国内一乐队主唱则认为,除了数字音乐占据了几乎整个市场,另一最大的变化就是音乐公司和音乐节越来越多了,“不要向前推太早,就是十年前左右,国内是没有音乐节的。”迷笛首开了音乐节以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在国内每年能有二百多个音乐节,音乐产业链就越做越大,包括现在很多的livehouse已经在全国遍地开花,受众就会越来越多。

新的形态多种多样,自然也吸引了更多的音乐人加入到创作的行列。但创作一首歌曲并不是易事。红遍网络的歌曲《从前慢》,由音乐人刘胡轶根据当代文学大师、画家木心先生创作的诗歌改编、作曲并演唱。刘胡轶四岁开始学钢琴,初中一年级开始学作曲,然后大学也读的作曲专业。这首最终为广大受众所喜爱的歌曲,是刘胡轶20多年磨炼的音乐才华的经典之作。

刘胡轶的成长经历在音乐人群体中属于普遍现象,音乐人群体是一个有着良好教育的群体,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近期发布的《音乐人生存现况与版权认知状况调查研究报告》(下称《报告》)回收音乐人有效问卷296份,并对104位音乐人进行了有效访谈。《报告》显示,音乐人整体受教育水平较高。这一研究超过半数的音乐人为本科学历,本科和硕士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的音乐人达到七成。高学历并不意味着快速的成功,像刘胡轶一样,历经多年甚至更长时间磨炼,才有可能创作出脍炙人口的歌曲。

在众多音乐人的普遍认知里,做音乐人不是体力活儿,创作要依赖才华,而才华是有很大的落差和层次的。一个有才华的人是可遇不可求的,所以不是谁都能做音乐。有天赋的人,特别有才华的人,才有可能做出好的作品。

中国传媒大学的这份《报告》调查发现,年龄为19岁-24岁的音乐人占35.47%, 年龄为25岁-40岁的音乐人占47.3%,41岁以上的音乐人,仅占7.77%。音乐人作为音乐产业的核心,88.55%的音乐人居住在一、二线城市,其中79.01%的音乐人住在一线城市,9.54%的音乐人居住在二线城市,仅有11.45%的音乐人居住在非一、二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音乐人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城市。《报告》的课题主持人——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告诉1℃记者,目前一二线城市基本占据了音乐人的接近90%,“一二线城市之外的只有10%左右,这10%能生存,也有可能因为现在有了直播这一平台模式,否则可能更少。”

20多年发展,从磁带、实体化唱片,到下载后装进MP3,再到现在智能手机上的各类音乐APP,虽然形态和介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音乐产业依然生机勃勃。

2018年4月,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发布了《2018全球音乐报告》。其中,中国音乐产业数据再创新高,2017年音乐产业凭借26.5%的流媒体收益增长,令整体收益上升了35.3%,创下了全球第10名的排名纪录。最近10年,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行业规模增加了10倍,突破150亿元。

收入何来

2017年,中国音乐产业产值再攀新高,包括核心层、拓展层、关联层在内的音乐产业整体营收达3253亿元,占文化产业总产值的8%,音乐录制产业的全球排名再创新高,跻身世界前十。

千亿级别的音乐产值,同样是由一个个音乐人个体创作的音乐作品收益累积而来。行业规模在扩大,音乐人个体的收入也获得了提升。《报告》统计发现,随着版权环境的改善,音乐人收益普遍上涨。根据入行超过5年的音乐人调查数据,71.43%的音乐人收入有所提高。其中,42.86%的音乐人收入上涨了20%以上。版权环境治理和互联网多元化的收益结构为音乐人改善生存状况和致富创造了条件。

当红的歌手,依靠个人演唱会、商业代言等等方式,年收入千万级、亿万级早已是业界常态。

但相比歌手群体,作为创作者的音乐人收入提升并不明显。刘胡轶在音乐圈已经享有较高知名度,《从前慢》虽然红遍网络,特别是通过第二季《中国好歌曲》得到了海量传播,但刘胡轶从这首歌曲的版权税方面收益甚微,“这首歌带给我的版税收入是60.3元,是2016年1月到12月的总收入”。虽然可以从其他方面获取更多收益,但应该成为音乐人最主要收入的版税,少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95后音乐人林展秋在乐坛也已经算是一个红人,他目前是知名乐队“RAINBOW计划”的主理人。林展秋告诉1℃记者,他和他的“RAINBOW计划”乐队在出道以来的6年里发行了3张专辑,2016年、2017这两年的创收都超过100万元,刨去成本后依然有可观的利润。当下的数字音乐时代,1万多张的专辑销量在绝大多数听歌者脑海里也已经没有具体概念。在台湾地区,这个销量可以进入整个华语区实体专辑前30名。

在外人眼里,林展秋和他的“RAINBOW计划”无疑是乐坛的成功者,但林展秋毫不讳言自己目前的主业其实是一家图书公司的产品经理。林展秋向1℃记者坦言,他当然希望专职去做音乐,这也是他进入乐坛的初衷,但目前还实现不了,“我们也计算过,团队年收入达到三四百万的时候,大概才可以全职来做音乐”。

刘胡轶和林展秋的情况,是当前音乐人收入问题和生存状态的一个缩影。绝大多数音乐人生活在北上广等大城市,他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生存生计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报告》首次发布了一个惊人结论——有近三成音乐人的纯音乐收入为0,音乐人的兼职率高达70%,95%的音乐人无法仅靠音乐收益来养活自己。《报告》还指出,60%的音乐人税前收入低于8000元,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仅10.31%,月收入5000元-7999元的占比17.53%,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近42.27%,其中22.68%的音乐人收益不满2000元,这个数字意味着,这些音乐人的音乐收益不足北京最低工资。

从创作本身获得的收益低,在北上广生存压力又与日俱增,无疑将影响音乐人群体的创作热情。

维权何易

不可否认的是,在很多国人心中,特别是当下的互联网时代,依然或深或浅留有“免费午餐”的烙印。2004年前后,随意就可以从互联网上下载各种歌曲来听,无需支付一分钱的经历仍然历历在目。2008年前后,随着对版权保护的强化,免费下载歌曲的时代已告终结,但对于歌曲的侵权仍是屡打不绝。

音乐人刘某今年为一个网剧做了一个主题歌,已经明确提出了词曲的版权属于他。也和一家大的数字音乐平台谈好了独家首发,上线后的至少七天内只能在这个平台听到。但是首发后仅仅一两天,有粉丝就告诉刘某,已经在另一个大的平台可以搜到这首歌曲。刘某搜了一下果然发现了这个情况,这家平台在业内也是大型平台。这让刘某一时不知所措,“这个平台给人的感觉就是东西先拿走用了,估计你短期也发现不了。就是发现了,大不了来起诉我”。这种侵权行为如果诉讼,成功率有保证,但维权周期和花费令刘某难以承担,他非常气愤又很无奈。

刘某的遭遇在音乐人群体里已经是普遍现象。在众多音乐人看来,音乐人如果遇到了作品被侵权,他们首先在意的并不是经济损失,而是署名权的问题。刘胡轶在2007年的时候,曾给湖北的一家Radio电台创作过一个版头音乐,长度大概20秒。这个音乐最终在这家电台播放的频率是半个小时播放一次。刘胡轶留意过,这家电台一共播放了十年,“如果版权方面的制度安排健全,可以算一下播放十年这笔账是多少”。

在咖啡厅、餐厅或者电视上听到自己的作品,是一件天天发生的事情。但是在众多音乐人看来,播放方没有跟作者打招呼,反而认为播出就是“给你面子”,就是在“帮你宣传”。虽然从效果上达到了宣传的目的,但应该尊重作者的权益,获得作者的授权,播放之后更应该支付对价。播放方很多是有收益的,是一个经营行为。那这些钱不能都只留给播放方,还应该给著作权人。

版权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从2015年至今,国家版权局连续四年开展剑网行动,大力保护知识产权,严打侵权盗版行为。音乐版权由此大为受益。《报告》统计显示,有73.13%的音乐人表示,近五年国内互联网音乐版权秩序改善很多,最直观的感受是音乐平台上音乐的正版化,许多没有版权的音乐被下架。免费下载歌曲现象基本绝迹。

作为与国际同步的举措,有一定影响力的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等非盈利组织已经纷纷成立,仅北京地区名称中含“音乐”的非营利组织就有32家。音著协则作为国内唯一一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包括诸多词曲作者在内的音乐人维护了版权,创造了版权收入。但音乐人对于音著协的了解则还有待于提高,仍有近半数音乐人不了解音著协,知道音著协的人也并不清楚他们的版权保护和权益分配机制。

在商业运行层面,目前国内通行的数字音乐模式是独家版权加转授权模式,包括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在内的数字音乐平台已有十余家企业在使用上述模式。从运行多年的实践来看,虽然依然存有“独家授权存独占嫌疑”、“独家授权是否意味着垄断”的争议,但独家授权模式对于促进音乐产业的良性发展当下及今后正面作用依然巨大。

这种模式解决了音乐权利人授权和收取版权费用渠道分散的问题,通过授权一家信誉较好、市场影响力较大的平台独家使用、进而通过该平台的分销渠道来扩大市场,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也有助于提高权利人获得版权费用的可能性,良性的竞争能够促进音乐市场的有序发展。独家版权+转授权模式解除了数字音乐平台被“搭便车”的后顾之忧,使各音乐平台自身竞争力不断提高,有足够动力去解决源头问题:大力培育音乐人,帮助音乐人成长,从而使优质资源得到合理分配,用户得到高品质的音乐享受,付费习惯慢慢养成,音乐人也有了如今的价值体现。

同时,上述模式也有利于音乐人的维权。好妹妹乐队在2018年3月19日-4月18日独家授权某一平台的数字单曲,一个月期间监控到243条侵权链接,包括竞品音乐平台、微博、网盘等,经发函后均及时下架。这种维权的效率和广度在互联网技术和独家授权加转授权模式结合之前是不可想象的。中国传媒大学的《报告》也印证了这一观点:被侵权时,超过半数的音乐人会选择通过互联网舆论和网络音乐平台进行维权。

中信证券传媒互联网研究员肖俨衍告诉1℃记者,2017年我国数字音乐付费市场规模仅为32亿元,整体付费率不足4%,相比于欧美成熟市场和国内视频等行业存在巨大的差距和显著的提升空间。可以说,我国的数字音乐行业才刚刚起步,未来的商业模式还有很多可能性。而近两年来,数字音乐平台不断优化AI算法,让歌曲的推送越来越精准,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用户的粘性,有助于付费商业模式的实现。

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对1℃记者表示,独家许可这一模式,有其内在的商业逻辑和合理性。判断一家企业是否构成垄断,需要综合考量该市场的进入门槛、消费者依赖程度、产品或服务的替代性、市场份额等因素。考量及判断的方法和过程十分复杂,需要谨慎对待,不宜妄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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