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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原则性通过,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加大

第一财经 2018-12-04 20:17:39

作者:郭丽琴    责编:汪时锋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力度在加大,落地速度也在提升。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力度在加大,落地速度也在提升。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送审稿明确了知识产权法庭的机构性质、受案范围、诉讼程序、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程序衔接等内容。

第一财经记者此前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即将组建的知识产权法庭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成立,届时将公布更细化、适合实践的涉案受案范围。其中一位推进者对第一财经记者称:“目前(计划)只把难度最高的专利和技术类案件单独列出,统一到北京试点,若成功,未来再将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的案件陆续纳入,形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院。”

另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国家发改委、央行等38个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下称《通知》)。

数位知识产权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最近的一系列迹象表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开始陆续放出大招:专利补贴减少、专利二审收紧、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并制定惩罚性机制,保护力度在陆续加大。

知识产权法院细节正成形

经过4年多的试验,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于今年10月获批,为下一步设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或终审法院)奠定基础,使分散于全国各省份的多个最高法院的知识产权二审(即终审)统一审判标准。10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专利等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规定,当事人不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前,《草案》的一位推进者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草案借鉴了美国、日本、韩国等地的经验,过去最高院成立了六个巡回法庭,这相当于第七个巡回法庭,但改叫知识产权法庭。《草案》通过审议且落地之后,全国专利类技术类的案件的二审,将全部统一到这个法庭,三年以后,可能商标、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也将陆续纳入,形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院。

周强当时称,关于案件类型,从我国审判实践看,知识产权案件主要表现为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垄断等。其中,专利又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审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等技术类上诉案件为主,是因为这类案件的专业技术性更强,审理要求更高,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更为密切,对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意义也更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将制定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知识产权法庭的管辖等问题。”

根据最高法网站公布的信息,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2017年起,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南昌、长春、兰州18个中心城市先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跨区域管辖专利等技术类案件。

2018年10月,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的试点方案》,同意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专利等上诉案件。随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将专利等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二审审理权限集中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该决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经过调研,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惩治知识产权失信

与最高法知识产权庭动向同期公布的《通知》,也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发热议,38个部委的联动措施,让一些知识产权人士感到力度相当惊人。

让业内人士颇为关注的是,《通知》介绍,联合惩戒对象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者。该主体实施者为法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该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和实际控制人;该主体实施者为非法人组织的,联合惩戒对象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该主体实施者为自然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本人。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则包括,重复专利侵权、不依法执行、专利代理严重违法等行为。

《通知》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行为;取消进入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专利快速 授权确权、快速维权通道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取消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资格;在进行专利申请时,不予享受专利费用减缴、优先审查等优惠措施。

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对政府性资金申请从严审核,或降低支持力度,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供外汇额度核准与管理时审慎性参考,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取得表彰奖励,已取得的表彰奖励予以撤销等33条。

《通知》指出,各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2018年12月底前实现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该备忘录签署后,各部门、各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修改或调整,与备忘录不一致的,以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准。实施过程中具体操作问题,由各部门另行协商解决。

这也是中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过程中,所做的努力。

12月3日发布的《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年度报告称,中国2017年在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类别的知识产权申请量位列世界第一。

报告显示,2017年全球创新者共提交了316.89万件专利申请,全球商标申请总量为1238.76万件,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总量为124.21万件。中国的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数量分别为138.16万余件、573.98万件和62.87万件。报告指出,在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申请量增长方面,中国在持续发挥主要驱动作用,这得益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进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称,中国在短短几十年中从无到有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鼓励本土创新,并加入了全球知识产权引领者的行列。如今,中国正在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申请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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