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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涉嫌业绩造假陷“罗生门”:长园集团和尹智勇谁在说谎?

第一财经 2018-12-29 19:29:36

作者:黄思瑜    责编:杜卿卿

尹智勇否认参与长园和鹰业绩造假,将业绩下滑原因归咎于长园集团,而后者认为他在强词夺理,到底谁错谁对?

在长园集团(600525.SH)自爆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园和鹰”)涉嫌业绩造假之后,剧情陷入“罗生门”,长园和鹰原董事长尹智勇声称,“既不知情,更没有参与公告中所说的业绩造假”。

12月18日下午,尹智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击长园集团回复交易所二次问询函内容,现场主要由其聘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秋娜主持发布会,并有部分已离职或者未离职的员工参与。

发布会上,尹智勇方将智能工厂项目目前停滞的原因归咎于长园集团没有给予支持、排挤原高管、随意调整工作流程、辞退调离老员工等方面;针对智能工厂项目业绩涉嫌造假问题提出反击,其中重点对安徽红爱项目签订补充协议一事进行说明;并称尹智勇今年3月份至6月份因病住院期间,被免去总经理职务,且对期间作出的审计报告不知情。但是全程并未提及设备销售业务真实性的问题。

“他是在找一些这样那样的理由,我们认为只要在侵犯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那就是有问题,很多问题现在他是在强词夺理。”长园集团董事长吴启权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谁对谁错,监管层调查取证之后就知道了。

智能工厂项目停滞谁之过?

根据长园集团此前公告,长园和鹰智能工厂项目和设备业务的真实性存在重大问题,独立董事认为智能工厂项目结算及回款严重滞后,已有理由初步判断长园和鹰原负责人存在业绩造假的嫌疑。

公告显示,在交易所的二次问询函阶段,该公司对三个智能工厂项目进行了现场走访,了解到安徽红爱项目仅有部分设备处于运转状态,山东昊宝、上海峰龙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三大智能工厂现在本应当正常运营的,因为很多人曾在2017年见证过智能工厂施工、安装、调试和试运营。所以根本不存在我造假的问题。”尹智勇在发布会上声明称,经过当时全体员工一年多来的努力,三家工厂先后于2017年下半年分别进行了调试和试运营,负责智能工厂部门根据各工厂试运营存在不同状况,安排了后续应跟进的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完善工作。

长园集团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安徽红爱项目、山东昊宝项目、上海峰龙项目三个智能工厂项目的完工百分比分别为97.85%、98.45%、99.14%;到2018年6月底,上述完工率保持不变。

尹智勇进一步称,2018年3月24日,他因发生事故昏迷而住院治疗,这之后就不再参与长园和鹰经营,没有决策权,且并没有参与2018年5月20日那次罢免他总经理职务的董事会,到2018年6月9日出院,而截至2018年6月底,三个智能工厂项目的完工率并未有变化,“长达6个月之久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管理”。

梁秋娜则以个人律师的角度接连质问长园集团,一问,自2016年6月份收购长园和鹰之后,在长达两年半的控股时间内,都没有集团分管的领导现场走访过三个智能工厂吗,从来不知道三个智能工厂状况吗,而仅是在2018年10月19号交易所发了第二次问询函之后才去沟通的吗?二问,在对三个智能工厂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罢免尹智勇总经理职务,并于8月10日罢免董事长职务,同时辞退长园和鹰大批的核心老员工,导致员工集体上访?三问,在没有走访过三个智能工厂的前提下,擅自变更业务流程,将公司的核心经营搬迁到江苏,导致业务停滞,导致2018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供应商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尹智勇方声称,在2018年8月份之前三个智能工厂并不是如今的停滞状态。为此,在发布会现场,尹智勇方播放了长园和鹰智能工厂自动一体化的视频,这一视频声称是2018年8月份制作的,以及安徽安庆红爱股份隆链施工记录。

不过从视频来看,并不能证明,2018年8月份之前,三个智能工厂是处于运营的状态。在发布会现场,长园和鹰一位负责硬件安装的员工代表发声称,在2017年年底,其负责的三个智能工厂项目的安装工作已经完工,也进行了调试,进行试运行,但现在想要批量性生产还需要供应商后续服务,由于长园和鹰一直欠供应商的款,导致诉讼,供应商不再提供后续服务,加上工厂需要调整等诸多因素,导致现在不能正常运转不能批量生产的局面。

“我们没有资金,没有钱付给人家。这完全是长园总部(长园集团)的原因。”尹智勇称,因为2017年长园集团收购中锂新材花费数十亿元,长园集团不但不给予长园和鹰支持,而且擅自在长园和鹰年底最困难的时候提前抽取几千万的资金还给银行;他在得知长园和鹰账上没钱的情况下,2018年6月份提前出院,跟长园集团要求提供3000万的证明进行贷款,以让长园和鹰存活下来。

针对尹智勇方的上述发声,第一财经记者试图向长园集团董秘高飞了解情况,但其称,关于尹智勇召开新闻发布会一事,拒绝接受采访。

智能工厂收入确认问题存分歧

在长园集团自爆长园和鹰业绩涉嫌造假的信息中,智能工厂项目收入确认问题被重点提及。在新闻发布会上,尹智勇方主要针对与安徽红爱签署的补充协议一事进行反击。

根据公告,长园集团此次调查得知尹智勇擅自以长园和鹰的名义与安徽红爱签署了与《验收确认书》 意思相悖的《补充协议》,导致于2017年12月25日签署的项目《验收确认书》无效,而安徽红爱与长园和鹰签字盖章的《验收确认书》是长园集团判断确认安徽红爱项目相关收入的重要依据。

“《验收确认书》是当时长园和鹰智能工厂项目部门与客户正常的工作流程,和业绩确认毫不相干。2018年1月份的补充协议,也是公司(长园和鹰)针对公信部扶持项目,红爱公司采取既定融资租赁加技术,加资金支持的商业模式。”尹智勇不同意长园集团的说法。

梁秋娜补充提到,安徽红爱项目一块业务是智能工厂,包括智能工厂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另一块业务是三维人体扫描系统,即门店部分的业务,也就是这块的营收帐款确认存有异议,项目合同中该系统单独计费,按照设备实际交付量确认收入,恰恰就是三维扫描系统的营收帐款问题,才出现了补充协议中的约定。

“也恰恰在2017年12月22号尹智勇签署承诺函的基础上,应红爱公司对于门店应收帐款回款方式变更要求,由原先合同中约定的回款方式,改为融资租赁的方式,基于此同意签署红爱起草的补充协议。而长园集团在这一次回函中说从不知晓补充协议。”梁秋娜同时反问道,长园集团仅以一份补充协议,是否能直接推定智能工厂项目从始至终是在造假?

根据长园集团过往公告,尹智勇在2017年12月签署了一份承诺函,若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长园和 鹰2017年应收账款账面净值的回款比例未达到90%,承诺主体承诺就2017年应收账款账面净值未收回部分予以补足。

不过,尹智勇方提供的长园和鹰与安徽红爱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补充协议)》显示,这份协议签订于2018年1月29日,其中第一条内容为,经安徽红爱复验,该智能工厂系统项目尚有部分设备未到货,且设备整体调试尚未达到正常稳定运行状态,没有达到交付标准,故双方于2017年12月25日签署的验收确认书无效;另外几条,则有关双方融资租赁的合作方式和要求。

对于尹智勇方的上述说辞,吴启权则对第一财经记者称,上市公司在智能工厂项目上投了大量的钱,但是收不到钱,没有回款的保证,再加上较多的细节,感觉智能工厂项目存有问题,也正是为了保证收款,在2017年底要求尹智勇方面签了承诺函,但是之后又不履行,所以上市公司层面认为这块存有风险。

根据长园集团公告,安徽红爱项目总合同额3.4亿元,山东昊宝项目总合同额1.5亿元,上海峰龙项目总合同额1.72亿元,累计6.6亿元。但截至2018年6月底,上述三个智能工厂项目累计回款7453.58万元,相较总合同金额相差甚远。

另外,梁秋娜直指,出现2018年12月25日长园集团对二次问询函回复的这些内容,其中有一个原因在于,2018年12月21日尹智勇等相关方向交易所递交了撤销、解除对长园和鹰应收账款承诺函的声明函。

尹智勇方提供的上述声明函显示,自2018年3月份后,尹智勇已实际不再负责经营长园和鹰,也不是该公司董监高成员,无权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无权、无义务对长园和鹰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补足;“长园集团股份控制公司后的恶意经营行为是导致长园和鹰2017年应收账款收回比例大幅降低的原因”。

对此,长园集团董事长吴启权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回复交易所二次问询函的公告本来就要发的,并没有针对尹智勇要求撤销承诺函而反击的意思,也在配合交易所方面把真实的信息披露出来,目前还在调查核实中。

在这场关于长园和鹰是否业绩造假的“罗生门”剧情中,对于长园集团和尹智勇到底哪一方的信息更靠近真相,第一财经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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