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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放行同股不同权,掌阔科技并购案揭VIE信披痛点

第一财经 2019-02-11 22:13:55

作者:袁子懿 ▪ 周楠    责编:石尚惠

随着科创板规则落地,更多关于VIE架构的问题引发关注。

允许同股不同权,允许红筹公司登陆科创板。随着1月30日晚科创板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确定接受VIE架构企业上市,许多在赴美赴港还是境内上市之间犹豫不决的科技类企业终于松了一口气。

VIE架构长期以来多被互联网公司用于解决境外上市问题。在科创板落地之前,如果企业因境外市场估值较低、中概股面临较大做空及诉讼压力而不想在境外上市,拆掉VIE架构就成为这些企业重新冲关A股的必选项。

然而,搭建很难,拆更不易。掌阔科技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掌阔科技”)自4年前就试图拆掉VIE架构,装入A股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电广传媒”),后因为股权代持回购问题,两位自然人向掌阔科技发起诉讼,并向证监会举报,不久之后这起并购随即停摆。

重组终止,但围绕掌阔科技及其创始人之一蒲易的各类法律纠纷却接连不断。

“他(蒲易)把股份先是以近2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的发小,然后在电广传媒表达收购意向后,又以‘公司快破产’为由原价回购股份。”掌阔科技董事长、公司创始人之一郭伟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称,“他私下转让股权都没有通过公司管理层、股东以及董事会的批准,直到他被举报后我们才知道有私下代持的事情。”

截至发稿,记者拨打郭伟提供的蒲易手机仍未有人接听,未能联系上蒲易本人。

说起蒲易,他后期创办的诺誓、诺灰等多家公司广为人知,其中诺誓是玫瑰和珠宝品牌“Roseonly”的法律实体,而诺灰则是咖啡品牌“Greybox Coffee”的法律实体。诺誓此前曾试图在新三板挂牌,后同样出现了股权代持问题。

“中国合伙人”的另类版本

“梦想是什么?梦想是一种让你感到坚持就是幸福的东西。”电影《中国合伙人》中这句台词说出了不少创业者的心声。

但不要忘了电影中还有另外一句话——“千万不要跟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

2009年,长江商学院首期金融MBA项目(FMBA)开班。郭伟、王旭东以及蒲易三人皆为同学。

彼时,三人从事领域各自不同,郭伟在法国消费类电子生产商汤姆逊集团大中华区任高级总监,全面负责汤姆逊大中华区的业务拓展,王旭东则为摩托罗拉公司高级产品线的负责人,而蒲易当时还在盘古创富投资公司工作。

2010年,谷歌斥资7.5亿美元收购了手机广告公司AdMob,据郭伟介绍,这起轰动一时的收购案使得三人看到了传媒行业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机会,激发了他们创业的决心,所以从2010年起三人就开始筹划创业的相关事宜,并在同年共同成立了掌阔科技。

起初由于三人“术业有专攻”,所以负责公司的不同板块,业务互补。对于融资领域,王旭东和郭伟并不擅长,因此蒲易提出自己是投资人出身,公司的融资事务由他全权负责,郭伟负责公司运营及销售,而王旭东则负责公司产品及行政。

郭伟告诉记者,在成立之初,因为融资需求大,蒲易要求自己的股份占比达到35%,是三人中最高的,郭伟和王旭东考虑到互联网公司初期“烧钱”的特性,答应了这一要求。

但是事实上,据另两位创始人介绍,蒲易在盘古创富仅工作了约9个月时间。

公司业务运作起来之后,在海外市场上市成为掌阔科技的目标,于是这家公司和众多互联网公司一样,于2012年搭建了VIE架构,谋求境外上市。

创业不易,掌阔科技在初期经营也是举步维艰。郭伟告诉记者,蒲易在2014年曾提出,希望把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公司,开价500万美元。

“2014年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当时账面上只有七八千万元人民币,所以用500万美元回购,相当于公司一半现金都要给他。即便这样,公司管理层当时还是同意了这一要求。我对说蒲易说,可以把你的股份赎回,大家好聚好散。后来进入到谈判阶段,公司方面很积极,蒲易却中途反悔,拖延回购,还口头暗示过要加价。”郭伟对记者称,于是回购停滞,直至不了了之。

联姻电广传媒

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A股上市公司对互联网类企业并购兴趣浓厚,搭上互联网概念往往意味着股价接连涨停。

2015年11月,电广传媒开始发起对掌阔科技的收购行动,估值达13亿元。但当时的郭伟并不知道,蒲易私下进行的代持安排,正在将公司的发展推向另一条轨道。

早在2012年,蒲易便悄悄将其股份私下转让给了王某、方某。“这两人是蒲易的发小。”郭伟称。

相关判决书显示,2012年10月,智荣投资、蒲易分别与王某、方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安沃开曼公司(掌阔科技在开曼群岛搭建的VIE壳子)2.22%、1.11%股权转让给王某、方某,同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代持股权委托智辉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即VIE架构下,开曼公司股权存在代持情况。

2015年,掌阔科技开始寻求上市的机会,之后电广传媒拟以估值13亿元人民币现金加股票方式购买80%的掌阔科技股份,同时拆除VIE架构。

根据电广传媒当年的公告,2015年掌阔科技获得了电广传媒2.8亿元的第一次增资,电广传媒因而持有掌阔科技21%左右的股权。公告显示,2016年电广传媒拟以现金增资加换股方式取得掌阔科技80%的股权。

2015年9月,为了完成收购,掌阔科技正式拆除VIE架构,这个时候,智荣投资、蒲易实际拥有的安沃开曼公司股权,还是由王某、方某代持。

但很快,在2015年9月11日、12日,智荣投资分别与王某、方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智荣投资对代持股权进行回购。

郭伟告诉记者,蒲易当时回购的价格就是之前卖给王某、方某的价格,还收了25%的管理费。

2016年6月,电广传媒发布公告,宣布拟发行股份对掌阔科技等标的公司进行并购重组,在此之前,电广传媒已使用自有资金对掌阔科技进行注资,获得掌阔科技约20%的股权;2016年7月、10月电广传媒先后两次对证监会的审查意见进行反馈。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电广传媒出具给法院的说明函,华融证券曾根据对证监会的回复和沟通情况预计,证监会将在当年国庆前后安排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并判断审核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各方始料不及的是,2016年8月,王某、方某二人因为股权代持回购事件对掌阔科技发起诉讼,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证监会发出举报信,不久之后这起并购案停摆。

距宣布收购过了一年时间,电广传媒便在2016年11月26日发布《关于拟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正式宣告重组失败。

电广传媒发布的上述公告显示,此次撤回重组申请,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标的公司业绩出现了一定波动,导致交易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出于审慎考虑,经各方友好协商后拟终止该交易。

掌阔科技的股东之一,同时也是盘古创富董事长的许萍以侵权将智德创新公司(蒲易持股99.9%)、蒲易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017.88万元的经济损失。据天眼查资料,许萍持有掌阔科技9.28%的股份。

该案一审和二审判决都没有判蒲易赔偿。判决书中显示,智德创新和蒲易方认为,安沃开曼公司层面的股权转让实际并未完成,代持也不存在,所以不存在侵权。即便股权转让以及代持实际存在,两者对此也没有相关的披露义务。王某、方某纠纷与并购失败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况且许萍并未产生实际损失。

许萍表示,她与另外两位股东计划继续上诉,“这起诉讼是国内首例不认可VIE架构下境外公司股东权利的生效判决,对于未来科创板的VIE及红筹架构公司影响深远。我作为股东也要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

蒲易其人

掌阔科技并购风波中最关键一人——蒲易,何许人也?

天眼查显示,蒲易,Greybox Coffee执行董事,曾担任德同资本风险合伙人,参与投资大众点评网、英飞特电子、梦芭莎以及机锋网等;后开始创业,与郭伟、王旭东一起创立掌阔科技,并担任董事长一职;而后又和原好大夫在线主要创始成员一起创办白天使,并推动其与卓信创佳合并;随后开始新的创业做Roseonly。

Roseonly发展迅速。据其官网数据,到2017年2月,公司专卖店总数增至30家,涵盖22个城市。融资速度同样迅猛,2013年10月,Roseonly获得腾讯千万美元的融资。2014年5月,获得IDG和顶级风投ACCEL数千万美元融资。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间,Roseonly在两年多时间里完成天使轮至C轮融资,融资金额超3亿元人民币,在拿到乐百氏创始人何伯权、《创业家》杂志社社长牛文文、时尚传媒集团总裁刘江、淡马锡和清华同方高管等的天使投资后,又陆续拿到IDG资本、盛世投资、君创资本、腾讯产业共赢基金等投资。目前,腾讯持有Roseonly公司10%的股份。

Roseonly上市的消息也一直在市场上流传。自2015年到2018年,多篇公开报道称,Roseonly拟于新三板上市,估值达5亿美元。

除Roseonly外,蒲易的创业项目还有Greybox Coffee。创立于2016年的Greybox Coffee在2017年完成1亿元人民币的A轮融资,由君紫资本投资,投后估值1亿美元。

VIE架构下的代持

在上市或者并购等资本运作时,涉及股份代持现象并不少见,由此引发的隐瞒代持、虚假陈述等问题也屡见不鲜,这些问题往往成为并购重组过程中,相关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导火索。

按照郭伟的观点,电广传媒收购掌阔科技之所以失败,蒲易私下代持引发的纠纷以及信息披露违规是重要原因。但这一判断尚有争议。

那么,VIE架构下的开曼公司股权归属究竟要不要披露?在并购等资本运作过程中,代持的股份要不要披露?未来科创板公司关于VIE架构下的信息披露又将如何安排?

2018年11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其中要求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手方为法人的,应当披露其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历史沿革、经营范围,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并注明是否已经审计。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VIE架构公司回A股和境内公司在A股上市对于股权披露的要求应该是一致的。

“如果VIE架构中境外公司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可能会造成标的资产无法转让和交割,构成交易的实质障碍。”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光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因为资产权属不清晰会影响资产的独立性和市场价值,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陈旭光提到,目前在资本市场领域,确实可能存在一些司法判决和证券监管规则认定不一致的情况,但是从企业上市或并购重组的角度来看,陈旭光认为还是要按照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对VIE架构中境外公司的股权权属状况(包括代持等)及其存在的权利限制、诉讼风险等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而由VIE及代持引发的法律纠纷,不仅让并购失败,“掌阔科技在2015年时估值有13亿元,一系列事情发生之后,公司到今年市值已缩水了一半。”郭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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