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行业专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创投机构和科创企业代表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的意见建议。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出席会议,证监会有关部门和上交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参会代表肯定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总体制度框架,认为坚持了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体现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作为重大增量改革的试验田作用。对把握好科创板定位、发行、定价、承销、上市、信息披露、各类主体归位尽责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超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很有价值,证监会将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建议。下一步,证监会及上交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抓紧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稳步有序做好规则发布、人员准备、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全力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这项工作。
科创板累计19家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实现盈利并“摘U”,占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总数的35%。
截至2024年4月17日,已有33家科创板公司通过一季度业绩预告、一季报等形式对2024年一季度业绩进行了披露。
明确高频交易差异化管理要求,包括要求高频交易额外报告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交易所可适当提高高频交易收费标准,从严管理高频交易投资者的异常交易行为等。
《退市意见》提出,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
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