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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建议修改证券法,制定互联网金融法| 2019两会

第一财经 2019-03-10 17:14:24

作者:陈洪杰    责编:石尚惠

推动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统一监管规则及信息披露规则;建立债券市场违约追偿追究机制。

“作为奋斗在金融一线的人大代表,我今年主要围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内容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在2019年两会期间表示。

王天宇称,今年提交的议案有两个:一是关于修改《证券法(2014修正)》债券相关条款的议案,二是关于制定《互联网金融法》的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

修改证券法的债券相关条款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数据显示,企业债券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逐步提升,从2003年的1.5%上升到2018年的14.85%,已经远超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融资规模从2003年的499亿元上升至2018年的24993亿元,存量达20.13万亿元。

但受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和金融市场信用紧缩的影响,债券市场违约事件爆发。一则研究数据显示,从2014年公开市场首只债券发生违约至2019年1月15日,债券市场共有105个主体发行的242只债券发生了违约(仅为银行间、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涉及违约的债券本金规模达1946.28亿元。债券违约的现象在2016年、2018年较为突出,其中,2018年有43个新增违约主体。

债券违约后的追偿存在诸多难点,足额偿付的时间以及回收率最受关注。从偿付时间来看,国企债券违约后足额偿付的平均时间为121天,非国企债券的平均偿付时间为123天。从回收率,即偿付的本息额和违约的本息额之比来看,整体回收率(各个主体违约率的算术平均值)为37.15%,国企为36.33%,民企为37.48%。

王天宇称,部分违约责任难以追偿追究。其原因是我国债券市场法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在发行机制、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债务追究及统筹监管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主要问题包括:债券市场监管部门分散,监管标准不一致,存在“多龙治水”现象;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不统一,规则执行偏自由化;债券市场违约追偿追究机制缺失,投资者权益保护亟待增强;现有关于债券方面的法律法规碎片化,难以适应债券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

“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推动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统一监管规则及信息披露规则;建立债券市场违约追偿追究机制。”王天宇表示。

3月10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答记者问中也表示,2018年债券市场违约的确有所增加,但是违约企业的行业分布和区域分布是比较分散的,整个债券市场违约金额占整个市场比例为0.79%。“2019年债券市场的风险问题,是债券市场工作的一个重点工作。我们要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管控好债券市场的违约强度,完善违约债券处置市场和违约债券的处置制度,扩大开放,管控风险。”潘功胜称。

制定互联网金融法

当下,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互联网金融在快速发展中滋生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

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的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制度体系。

王天宇称,互联网金融发展正面临诸多困境,需要法制手段加以解决;互联网金融风险易发、高发,需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建立互联网金融领域法律法规,是完善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的迫切需要;我国在互联网金融立法方面已作出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互联网金融法》,为互联网金融的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基础,进而引导公众增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推动互联网金融依法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王天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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